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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必须承担逐条审议并修改的恶果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08 08:34:23 |
但民进党似是担心马政府籍着《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等一系列“ECFA”后续性协议的签署并实施,将自己的政绩从谷底中弹升起来,对民进党的“七合一”选举以至是“总统”大选的选情不利,因而就利用部分民众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内容并不瞭解,担心其利益会受到损害的心理,及也有部分国民党“立委”也产生抵触的“有利时机”,就要抢在马英九将亲自下乡讲解,“陆委会”、“经济部”等部会将全力宣导,有可能会扳回舆论形势之前,运用“占据主席台”等流氓手段,瘫痪“立法院”审查《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院会,并趁此提出“逐条审查、表决”的条件,甚至还扬言将会“修改条文内容”,苏贞昌还声称倘国民党党团坚持“逐条审议,全案表决”,就将发动“罢免总统案”。一时间,“黑云压城城欲摧”,国民党党团不得不作出让步,同意以“逐条审议,全案表决”完成审查。 然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依照“WTO”的《服务贸易协定》方式制定的。而海峡两岸都是“WTO”的会员体,按“WTO”规定,会员间所签定的贸易协议具有条约性质,因此《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应当必须比照条约方式在国会进行审查。而按相关法律规定,条约均应以“逐条审查,包裹表决”方式处理。可以予以通过或否决,但不能修改,因为这涉及到国际诚信的问题。倘是遭到否决,就须双方重新进行协商,并签署新的协议。因此,《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送交“立法院”审查后,“立委”可以针对条约内容进行逐条审查,甚至对其内容表达意见,但不能修改。倘此,未来国际上就没有什么国家会地区愿意与台湾签署任何贸易协议。尤其是台湾目前急于要与东盟在“十加一”及“十加三”的基础上,加入协议,及要与美国签署《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 (TIFA)》,及《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的情况下。 实际上,在过去民进党执政期间,台湾依“WTO”规例与萨尔瓦多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及与多米尼加签署引渡协议等,“立法院”都是逐条审查,而非逐条修改,而泛蓝“立委”并没有予以阻拦。现在自己处于在野地位,却是无赖兼撒赖,完全不是一个负责任政党的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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