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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政治定位需与两岸发展相契合 | |
http://www.CRNTT.com 2014-02-17 00:28:26 |
为实践“鼓励两岸学术界从民间角度就解决两岸政治问题开展对话”的倡议,从本期开始,本刊将就两岸关系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理论问题和难题,做出分门别类的梳理讨论,每期邀请两岸各一位专家学者就一个共同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以纸上研讨的方式,就解决两岸政治问题进行对话。我们热烈欢迎两岸学界的专家学者们积极参与其中,努力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和两岸政治难题的破解贡献才智和心力。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讨论,能梳理出发展两岸关系政治关系的难点和症结所在,为两岸的政治家们指点迷津,开阔思路,从而务实地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为两岸未来的政治谈判开辟道路,增进共识和营造氛围。 本期首先开题的是对于两岸政治定位问题的务实探讨。两岸政治定位问题,是两岸关系中的核心议题。如学者所言,这既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新话题,同时也是一个最复杂敏感的议题。由于它关系到两岸的核心问题和终极走向,因此,两岸的学者们对此用心最多,提出的各种模式及理论也最多。远的不提,近一二十年来,两岸学者对此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和观点有:台湾张亚中的“一中三宪”、“整个中国”等模式,包宗和的“一中共表”的论点,杨开煌的“内外有别”的观点以及魏镛的“民族内共同体”论等;大陆有刘国深的“球体理论”,王振民“台湾是宪政实体”的观点,黄嘉树“1+X<2”论述,李家泉的“一个主权、两个治权”论、严安林的“一中两体”论等等。应该说,所有这些观点和模式,都极大地发展和丰富了两岸关系的理论探讨,直接推动了两岸关系的进步与和平发展。 两岸关系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前进过程,两岸的政治定位,也是一个动态的表述和不断发展的过程。如学者们所分析的,两岸政治定位问题,从其主体看,又分为静态的法律定位和动态的政治定位两部分。从法律定位的历史延续看,两岸同属一中不仅是客观事实存在,更是两岸现行法律所规定的。不论是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从中国大陆迁延到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都确认海峡两岸的主权、领土、政权、人民均属于一个中国。这是不会变化的,所以说是一种“静态”定位。尽管台湾方面曾有部分政治人物和政党意图改变这个定位,但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海峡两岸,反对的力量大到足以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因此胎死腹中,终未得逞。 两岸的政治定位,则由于两岸关系的变化而在不断调整表述。从两岸分离65年的历史看,早期是“匪来匪去”,互不承认,完全对立,有你无我。后来则渐进务实到互称对方为“当局”,这是中性的称呼,这个称呼一直延续至今,尚未有什么改变。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为因应两岸适时开展政治谈判的需要,两岸学者和官方在相互定位时,又在一个中国框架(架构)下,确认两岸是“一国两地区”,在主权一体下,默认了对方的地区治权。这是一个大进步,由于这个定位涉及两岸公务部门和公权力的互动,对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与两岸民众的密切往来,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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