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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增多:名单易开,想抓不易

http://www.CRNTT.com   2014-05-14 12:03:08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为首例押回的外逃贪官
  中评社北京5月14日讯/近日,很多媒体转载了“中国已向美方开出逾1000人贪官外逃名单”这样一条消息。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以前对“外逃贪官”的构成和犯罪方式是存在误解的,认为是那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政府官员,受贿贪腐太多,不得不逃。倒是近年的反腐风暴,让“外逃贪官”回到了原本我们以为的定义。然而,名单易开,想抓不易。

  ■以前总说的贪官外逃,主指挪用、侵占类国企老总,受贿类较少

  虽然这些外逃的主角都叫“贪官”,但多数并不是真正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政府官员

  从外逃主体来看,虽然他们都被叫做“贪官”,但实际上真正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政府官员并不占多数,大部分还是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中,担任主要领导,或经营、保管国有资产的部门负责人。这些人大都具有直接管理、使用资金的职权。

  例如,这些年发生在金融系统的广东开平中行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案件,黑龙江高山案件等。这些外逃人员普遍具有较高学历和外语能力,都有一定的海外生活能力,能够很快适应在国外的生活。

  国企领导等类官员受贿机会相对官员少但挪用公款机会多,更容易被发现,所以得跑

  如果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官员少跑而类官员多跑的原因。因为从外逃人员的犯罪性质看,多数外逃贪官涉嫌犯罪的性质都是挪用公款等侵占公共财产的职务犯罪。相对而言,受贿等贿赂型案件不占多数。

  简单说来,就是官员在国内受贿,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现在一些媒体都在说国内当官不易,实际上因受贿案发的官员比例在总量上看来还是很小),而侵占、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是捂不了多久的,只能打一个时间差,一段时间后,很容易被发现,所以需要逃亡海外。

  同时,相对政府官员来讲,国家对企业人员的出入境控制要宽松得多,他们也就有更多的机会潜逃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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