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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如何探路人民币可兑换

http://www.CRNTT.com   2014-05-27 09:03:38  


 
  最后,以目前中国的情况而论,资本开放的后果似不足虑。

  需要说明的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等于全面解除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制。IMF允许成员国在资本项目放开后保留合理的资本管制,如允许各国出于反洗钱、反恐融资、打击避税天堂、维护国家安全、实行宏观审慎管理等目的,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制。

  资本项目可兑换如何在自贸区先行先试

  文章认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能单兵突进,需要其他方面改革的配合,特别是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改革不能滞后。在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已取消,面向企业、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也有望率先在自贸区破冰,这表明,自贸区在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上明显快于区外。由于资本跨境流动受到控制及境内汇率受到管理,在岸人民币(CNY)和离岸人民币(CNH)在汇率上一直以来存在差异。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由于人民币存在单边升值预期,CNY的汇价低于CNH。这反映着一个事实,即境外人民币的汇率主要由市场决定,而境内人民币的汇率受央行干预较多。自贸区相当于境内关外,区内人民币业务相当于离岸业务,其汇价应该更接近CNH。从这个角度讲,自贸区的汇率市场化程度天然地高于区外。以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与资本项目可兑换三者的配合而论,自贸区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可大些,节奏可快些。

  基于上述理由,自贸区的政策设计可以更开放一些。建议在自贸区全面取消可兑换限制,不区分主体,不区分用途,在区内人民币可以不受限制地与任何货币按市场汇率进行兑换。当然,为了做到“二线管住”,在自由贸易账户(即离岸账户)与非自由贸易账户(即在岸账户)之间进行适度隔离,限制套汇、套利和博取差价收益的投机性资本流入,防止国际投机性资本对人民币和中国金融体系的攻击。现有政策允许资金在自贸区内中国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的自由贸易账户之间自由划转。但不涉及货币汇兑,即只允许同种货币在上述账户间自由划转。实际上可以更进一步,允许上述账户的不同币种可自由兑换,这种自由兑换相当于在离岸市场进行,不会对在岸市场造成冲击。

  在处理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的关系上,应最大程度地释放自贸区改革红利,需要的是有限渗透,而不是有效管住。为了实现有限渗透与风险可控,在初期可考虑允许资金有条件、有限制地在区内、区外之间流动、转移。首先,可以采取额度限制,如规定日内、月内单一账户转移的资金限额;其次,可以区分交易类型,对于与实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交易,如跨境贸易、跨境直接投资、跨境长期融资等,限制可少些,或不加限制;最后,可以区分主体,对于金融机构,限制可少些,或转移的资金额度高些,对于同一主体的不同账户(离岸、在岸账户)资金转移,限制可少些。特别要指出的是,不宜对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制,因为监测成本太高。渗透的前车之鉴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国、印尼等国因“二线”没管住,导致大量资金从离岸账户转至在岸账户,冲击了国内金融市场。但是,中国的情形与这些国家截然不同,我们无需过分担忧。

  总之,按照“境内关外”的定位,自贸区资金流动宜采用“一线打通、区内自由、二线有限渗透”的管理模式,区内实现自由汇兑,对区内与境内区外之同的资金流动则按“有限渗透”原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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