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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灵敏:中国进入了高风险社会

http://www.CRNTT.com   2014-06-09 10:43:21  


 
  比如恐怖袭击,论者多集中于治疆政策的失效,却没有看到恐怖主义全球蔓延的大背景。从全世界来看,因为带有强烈的宗教意识形态和文明冲突的意味,恐怖主义早已不仅仅是“弱者无奈的反抗”,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演变为不分青红皂白的滥杀无辜,并从美国、中东蔓延到欧洲和非洲。今天的世界,恐怕没有哪个国家能避免恐怖主义的危害,这种现象很难完全用某一国政策失当来解释;再比如邪教和反社会行为。招远的事情固然骇人听闻,但在美国,以宗教名义敛财、非法禁锢、敲诈勒索等事情也时有发生,就连汤姆·克鲁斯等明星热捧的“科学教”也不例外。在备受推崇的北欧国家挪威,2011年也发生过布雷维克杀害77人的事情。这些事情的发生同样有公共政策之外、难以用理性去揣度的原因。

  不过,一个危机四伏、人人自危的高风险社会,和一个有基本安全感保障的低风险社会,仍然不是同一回事。因此,风险难以完全避免,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无所作为。在中国,高风险社会的来临,主要原因仍然是政府施政不当、公平正义的缺失、高压维稳等主观因素。过去30多年快速的经济增长,成就了少数权贵精英和一定数量的中产阶级,也让相当多适应不了的人被拉了下来,沦为弱势群体。在现有的政治体系内,一方面这些人缺少国际上通行的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如游行、请愿、罢工、结社等;另一方面,强势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实质上的利益集团。他们有能力利用各种资源、影响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因而其利益不但得到制度性的保障,而且在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的激励下被放大。有些强势利益集团甚至有能力“俘获”政府,使公共政策带有明显的利益偏向。

没有精神寄托的人民

  这种不公平的状况,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逻辑下不但得不到纠正,反而被有意无意地强化了。弱势求告无门,往往会诉诸暴力,这就是个人恐怖主义;而他们一旦被别有用心的组织所拉拢和利用,形成组织化的力量,社会危害会更大。高风险社会的来临,则说明上述情况所带来的压力和失衡已经到达临界点,中国社会要开始集中为过去30年的政策失误和偏差买单了。吊诡的是,恰恰是因为弱势群体的“弱势”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不足,他们就成了其他弱势群体成员发泄不满和滥杀无辜的对象和受害者,本该遭殃的权贵反而没事。因此,高风险社会从宏观看妨害社会稳定和执政党的权威,但具体受害的却是普通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和安全感。

  无论是恐怖分子还是邪教成员,看起来不可一世,无比强大,但从根本上看,他们同样都是被中国快速的发展脚步抛下的弱者,无人关心和理会,最后不得不通过刀斧和荒诞不经的学说,来获得虚幻的强大感和尊严。因此,要把中国社会的高风险降为低风险、预防高风险“爆煲”,最核心的一点是调整利益关系,给予弱势群体关怀和帮助,赋予他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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