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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邓小平看主权与治权 观点精辟

http://www.CRNTT.com   2014-12-29 00:16:08  


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理所当然包括全面行使治权。
  中评社12月29日电/上海台湾研究所政治研究室主任陈鸿惠在《中国评论》月刊12月号发表专文《邓小平关于主权与治权的重要观点》,作者认为:“按照邓小平的思路,没有限度的‘完全自治’可能变成两个中国或一个半中国;中国的国家结构因‘一国两制’赋予港澳台高度自治权,可以说有联邦性质,但仍是单一制而非联邦制。台港澳虽然拥有区别于中国大陆其它地方政府的高度自治权,但是在本质上是一级地方政府而非与中国大陆平起平坐的政治实体。”文章内容如下:
  
  当前,在“一国两制”的研究中,“主权”与“治权”的辩证关系正成为一个前沿和热点问题。重温邓小平当年对“主权”与“治权”问题的重要论述,从中概括邓小平有关“主权”与“治权”的重要思路,对于正确理解和推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主权问题不可讨论

  香港、澳门问题是近代西方殖民主义侵略中国所遗留的领土主权问题,台湾问题则是国共内战所延续下来却又受到美国等外国势力干涉的内政问题。

  在香港问题上,邓小平坚持“主权问题不可讨论”的明确立场,使英国放弃所谓“三个历史条约有效论”、不再谋求所谓“管治权”或“共管权”。邓小平在1982年9月24日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如果中国在19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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