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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区域新合作的构建

http://www.CRNTT.com   2015-10-21 07:23:01  


  中评社北京10月21日电/作为中国对外开放新战略,“一带一路”对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协调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整合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带一路”涉及贸易、金融、投资、能源、科技、人文、海上合作、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地理上则涵盖欧亚大陆数十个国家,不仅具有丰富的经济合作内涵,还具有一定的地缘考虑。目前,“一带一路”已经从顶层设计进入务实合作阶段。在今后的“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需要进一步细化与沿线国家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采取差异性策略予以应对,做到区别对待;需要区分沿线不同国家的内部制度,将市场细分和受众分析做得更加细致。

  开展多领域的多元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金波文章表示,构建“一带一路”,首先要处理好与现有合作机制、合作平台的关系。着眼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全球经济治理的最新变化,中国有必要以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为基础,以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互联互通为两翼,进一步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在经贸、投资、金融、人文、教育、海上互联互通、港口基础设施、海洋经济、能源资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走出一条共同发展之路。以互联互通为基础的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合作机制,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合作机制,以海洋的联通性、流动性和广布性为基础的海上合作机制,以货币互换和基础设施融资为代表的区域金融合作机制等,均可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多元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一带一路”的未来发展空间、活力和可持续性。

  延续、升级与东盟的合作

  文章分析,“一带一路”并非从零开始,而是现有合作的延续与升级。东盟的地缘禀赋特殊,历史上曾在古老的“海上陶瓷之路”占据重要位置。在未来的“一带一路”尤其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东盟参与合作的意愿依然非常重要。客观而言,在当前东亚二元格局和亚太区域治理机制碎片化的背景下,东盟作为东亚合作“中心地位”的地区国际关系条件并未完全丧失。这或许意味着,至少在东亚合作中,东盟发挥功能性中心或地区合作平台作用的外部条件依然存在。中国和东盟有必要以共建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以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基础,继续深化和扩大与东盟国家的务实合作。

  未来一段时期,在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和RCEP的制度性框架下,预计2020年中国与东盟间贸易额将扩大至1万亿美元,双向投资将达1500亿美元。同期,随着中国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由外需拉动向内需驱动的转型与升级,预计中国将从世界各国进口约10万亿美元的商品,对外投资则将超过5000亿美元。这意味着中国将由地区公共产品的消费者,转型为地区公共产品、尤其是经济类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或许才是中国构建“一带一路”的真正要义所在。至少就中国与东盟关系而言,RCEP等机制性安排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不仅会对东亚/亚太区域生产网络的完善和提升、地区统一市场的构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还会为中国与东盟的经济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赋予新的内涵,奠定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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