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治观察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叶刘淑仪语中评:行政立法需强化联系

http://www.CRNTT.com   2015-10-25 00:09:04  


 
  港人需全面瞭解《基本法》

  “而在政制上,(中央)觉得港人未全面掌握《基本法》,所以张主任也说明白了他不怕争议,冒大不韪,要树立《基本法》的权威性和认受性,要向香港人多些解释政治制度是怎样的。”叶刘淑仪认为,行政立法是互相监察、互相制衡但也互相配合,但过往没有三权分立,现在也没有。

  她举例称,立法会不可以动议财政预算的开支、私人条例草案都要行政长官批准,表明香港的议会虽然有监察作用,但很多权力受限制,所以其权力不是至尊无上、独立于行政机关的。

  叶刘淑仪强调,这反映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以及对香港人不瞭解《基本法》的制度设计是有忧虑的,“(中央)一定会鼓励香港人加强采用各个措施,加强香港人瞭解国家,对国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正确全面瞭解《基本法》,以及‘一国两制’应该怎么走下去,这是一个核心的问题”。

  行政立法关系差是制度使然

  谈及行政与立法的关系,曾任政府高官、现为立法会直选议员的叶刘淑仪见证了回归前后议会构成的转变,以及行政立法关系渐趋紧张的整个过程。她指出,港英时期的议员就是政府公务员,政府官员占大多数,行政立法连成一体,立法会就是橡皮图章,行政局决定了的议案就交去立法会通过。

  “但到了95年彭定康将最后一批官守议员撤退,政府就没有铁票了。回归后,《基本法》一方面承传了过去的制度…沿用很多港英年代做的惯例,但又加入了选举的元素,将议会民主化,再加上在一国之下,要接受国家主权。”因此在国家、选民、英式传统的结合下,叶刘淑仪认为制度复杂了很多,有议员会向政府提出不同的诉求以争取民意,政府受到的压力就会大很多。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