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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深度专访:陈建强称弃基本法香港难存活

http://www.CRNTT.com   2016-05-31 00:15:42  


 
  中评社:诞生和实施至今已经很多年,张德江今次提到要“坚守基本法”,你觉得香港社会目前有哪些情况是未能做到“坚守基本法”?又应如何改进或应对?

  陈建强:《基本法》体现了包括港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共同意志,凝聚了全球华人的集体智慧,并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进一深化,提供可供参考的方向思路。从宏观回到具体,基本法总结了香港一百多年的管治和发展经验,其中的多项“不变”,就是希望进一步将有关经验积累沉淀,避免出现天真妄动。

  《基本法》第18条明确规定,在特区适用的法律首先是“本法”(即基本法)。所有制度和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跟《基本法》相抵触,而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基本法。至于个人以及一切组织和团体,亦都必须以《基本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守《基本法》就是维护管治和法治的基本大前提。

  作为一项全无先例可援的探索式举措,面对波谲云诡的内外变局,持续出现新变数和新诉求,都是可以预见;亦在过去近19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时制宜地曾就基本法的个别条文就实施情况做过若干解释,但总体而言,《基本法》能够有效地适应特区各个方面的需要,展示基本法自身的科学性和活力。不坚守基本法,就难免会令香港祸起萧墙,撕裂败毁从内部开始,而外部力量更藉此渗透破坏。坦白说,从议会暴力,到街头抗争、网络围剿、保育和本土议题,目的只在于制造朝野矛盾,拖政府经济民生发展的后腿,属缸瓦恶意碰撞瓷器的政争恶斗。坚守《基本法》,亦是要坚决维护包括港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根本利益,并且防堵外国势力渗干预破坏。这绝非一时一事一人的权宜,而是关乎社稷民生福祉的利益根源。可以优化,不能乱改,更不能被挪用为政争棋子。

  过去几年,“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权威性和适切性,既遭误解扭曲,更易受挑战冲击,这既损害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又伤害两地民众的感情。不但对“一国两制”的落实和《基本法》的实施不利,更在香港内部造成对立和分化,对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无益。

  香港的政制民主,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代议政制,至今仅逾30年的历史,当年的首批民选议员仍有人在留任,而整体的老嫰轮换从未有序落实。对于香港“议席为本”的政治生态,宣誓“拥护基本法”,只是作为履任立法会议员的指定程序,要督促议员们真心履行其宣誓承诺,票债票偿是唯一的有效手段。这既是公职人员的良心,更是市民大众的责任。姑息养奸之后,已不再能说一句无辜,因自己已成为参与损害港人利益的“共犯”!

  要改进或因应,方法只有一个,就是超越一人一票的眼界水平,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念,提出符合香港宪制地位、政经发展所需,以及能切实执行的方案。试看回归多年,中央已作出多次释法和决定,亦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反映中央并非铁板一块,而是会因应时局趋势,适时作出政策性调整。因此,对于《基本法》的部分章节,有意见、有建言,都应按机制提出,让当局能知所考量;相反,若只是寻找小辫子,并借意大吵大闹,香港将永无宁日,亦会出现不必要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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