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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恩语中评:一地两检不存在割地法律问题 | |
http://www.CRNTT.com 2017-07-29 00:10:04 |
部分泛民将划分“内地口岸区”称为“割地”行为,对此,中国法学会理事、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昨日对中评社记者强调,香港的领土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不是独立国家,没有土地的拥有权。根据《宪法》第31条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但并不是将领土主权授予特别行政区,而且让香港特别行政区帮助中央人民政府实行特别的管理方法,所以并不存在“割让土地”的法律问题。 “如果一个香港市民要在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地口岸区’犯法,这与直接从罗湖过关犯法的概念是一样的。如果不进入‘内地口岸区’犯法,就不会受到内地法律的制裁,口岸区的人员亦不会在内地口岸区之外行使国内的法律。如果担心言行上触犯反分裂国家法,或是国家安全法,那便不要回到国内,或是进入‘内地口岸区’,如果明知故犯,当然就会受到国内法律的制裁。” 马恩国对中评社说,中国大陆的刑法只在法律适用区中运用,并不适用于香港特区,所以不需要担心跨境执法的问题。国内目前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几乎是不允许入境的,所以不会出现引诱你入境国内再抓你的情况。很多泛民议员是不被允许回到内地,这反而是防止部分人士进入国内犯法。” 对于孕妇在列车上生子算香港人还是大陆人的争议,马国恩表示,列车上可能会出现孕妇在内地上车香港生产的问题,因此列车上受内地法律管辖,亦是为了堵塞内地人士到香港生子,进而获取香港居留权的漏洞。 “孕妇生产时,有可能列车正处于内地与香港的交界地带,这种极端例子万一出现,就不容易处理;列车上发生斗殴事件,由内地一路扭打至香港,这又适用哪一边法律?因此,为了避免这些实际操作上带出的法律问题,才会让内地的法律在车厢范围内适用。”马恩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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