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时代思潮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台湾竞争力论坛对ECFA综合建言

http://www.CRNTT.com   2009-03-17 00:14:46  


 
  (五)ECFA对台湾参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之作用

  对于ECFA之签订,反对者曾主张,为台湾“主权”及经贸独立,应直接加入东南亚国协而不是与中国签CECA。同时民进党党主席蔡英文亦曾指出,台湾也可以透过WTO的架构下进行双边的关税谈判,根本不需要另创一个新的架构。然而,此种说法不啻是昧于台湾目前国际处境之自我安慰。实则,不论是加入东协或者是透过其他国际组织来突破目前东协加三的整合进程,问题的关键均在中国大陆。2002年台湾加入WTO组织,希冀透过多边贸易谈判的机制,促成台湾与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但杜哈回合谈判的破局同时也堵住了台湾一条生路。换言之,台湾欲与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仅剩双边机制这条路。事实上虽然台湾长期以来积极的着手与各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然而日韩与东南亚等国皆以中国大陆的态度为圭臬,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几乎成为不可能的任务。
  
  综上所述,影响台湾无法整合进区域整合体系最大的关键就在于中国大陆,在各国皆受到中国大陆势力的影响下,想要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关系实在非常困难。在加入东协、透过WTO等方法均不具有可行性之前提下,与中国大陆签署ECFA将成为台湾经济生存之最重要出路。换言之,签署ECFA对于台湾参与其他国际组织之最积极效用在于,在两岸关系正常化之和谐发展前提下,将可解决由于中国大陆反对与阻挠,以致于台湾被屏除在整个东亚经济整合区域之外,不仅无法加入东协加三,更不能与东亚各国签订FTA,并进而造成台湾被国际间边缘化之危机。因此,ECFA之签署不仅是两岸政经关系正常化之契机,更是台湾经济生存之活路,与获得参与国际组织资格之最佳良机。

  四、结论

  如前所述,台湾竞争力论坛自成立以来,向来系以为台湾奠定百年发展之制度为目标,对于各项活动与政策之推动,秉持“三个凡是”的原则为基础,“凡是对人民有利的就去做、凡是对于提升台湾竞争力有利的就去做、凡是符合台湾利益的就去做”。为促进台湾社会对于ECFA之瞭解并寻求共识,长时间以来亦举办多场相关研讨会,试图透过多元意见之互相激荡,让社会更重视ECFA对于台湾之重要性,并获得内部之共识。

  本文作为台湾竞争力论坛对于ECFA之综合建言,首先提出ECFA对于台湾之必要性与急迫性所在,台湾经济系以出口为导向,若无法掌握当下之时机,俟东南亚经济整合完成,东协加三之架构底定,台湾被边缘化之事实一旦发生,则台湾经济对外之发展势必将面临中断之窘境,实令人不得不慎。而在ECFA之架构内涵部分,目前虽未有具体之内容,然而在政府“三不三要”之原则运作下,将能防止台湾市场之伤害与损失。实则就另一个角度而言,相关协议之签订所带来之利益,原势必同时带来一定程度之损害,以当年台湾加入WTO后米酒价格之急速飙涨即为其适例。然而台湾之发展却无法因此故步自封,而应在损失与利益之间掌握“抓大放小”之原则,以求取其利益最大化与损失最小化,在此考量下,ECFA之签署对于台湾而言,实具有势在必行之重要性与急迫性。

  另一方面而言,目前台湾对于ECFA仍存有之疑虑与误解,诸如是否应经过公民投票,以及行政与立法权之分际等,本文亦主张对于涉及高度专业之ECFA问题,虽有必要透过研讨会、公听会等方式,使民众获得广泛之瞭解认识,并寻求内部之最大共识,然而公民投票不仅耗费大量社会成本,且在不涉及“国家”“主权”之前提下,容易流于对于民粹之操作,因而实无举办公民投票之必要。而在行政权与立法权之争议部分,本文主张,自“宪法”、两岸关系人民条例与大法官解释等多项法律与“宪法”解释内容观之,由于ECFA的具体内容签署过后仍必须经由“立院”审议通过方生效,因此维持“先签后审”,由“立法院”掌握最终决定权应无不可。最后,签订ECFA除了是金融海啸下台湾经济的一条活路之外,对于台湾发展两岸政经关系正常化,以及参与国际组织、加强国际关系之最佳良机,在东协加三之架构即将成型,台湾被边缘化之困境即将成真之际,实无理由拒绝ECFA之签订,为台湾经济与国际关系寻求更稳定之蓬勃发展。

  综上所述,前所述及台湾竞争力论坛“三个凡是”的原则,在签订ECFA的议题上可以得知,ECFA之签订正是符合“对人民有利、对提升台湾竞争力有利、符合台湾利益”的最佳典范,正待台湾有识之士一同努力,共同推动台湾未来百年发展之新契机。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