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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事关社会公正和谐 应更合理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21 11:13:59 |
积极稳妥地推动高考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不像单单指出问题那么简单。高考招生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也是社会体现公平、实现人才垂直流动的基础制度。对于培养国家建设人才、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高考制度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行的以省为单位的招考制度由来已久。据考证,自明仁宗起,出于地区差异的考虑,中国就出现了按地区分配科举录取名额的制度,这在当时也引起不同地区有关录取名额的争议。时至今日,当有人呼喊“北大清华不是北京人的北大清华”,“复旦不是上海人的复旦”之时,这样的制度规定是否仍然适合国情,需要全面评估、科学分析。 目前全国公办高校大体分为教育部直属院校和地方省属院校两类,前者由教育部直拨经费,经费来自国家财政;后者由地方政府拨款,经费来自地方财政。按照谁出钱谁受益的原理,全国财政供养的高校,理应面向全国一视同仁择优录取;地方财政供养的地方高校对本省考生有所倾斜也应属情理之中;至于从国情出发对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考生予以特殊照顾,当属特例。相信这样做,不仅可以更显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当前招生制度为人所诟病的弊端,而且也有利于调动各地加大地方高校投入、惠及当地百姓的积极性。 今天,随着高校建设快速发展,高校在校人数大幅增加,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正在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但中国幅员辽阔,地区教育水平、人口数量差异大,除去少数省市,大多数地方的高等教育资源还属于稀缺资源,仍然难以满足全部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实际需要。如何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扩大高等教育存量资源,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满足更多考生求学愿望,将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可以肯定,当高考制度设计更加公平合理,招生措施不断完善,有关高考公平公正话题也会逐步降温。我们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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