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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独享福利分房待遇 何以为公

http://www.CRNTT.com   2009-07-26 11:03:08  


著名学者陈淮对公务员继续享受福利分房式待遇提出建言
  中评社北京7月26日讯/人民网今天登出朽木的文章“公务员独享福利分房式待遇 何以为公?”文章内容如下: 
 
  终于有人对公务员至今仍然享受“福利分房”之类的“住房超国民待遇”表示异议乃至猛烈抨击了。且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这个部的政策研究室中心主任陈淮撰文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准确叫法应为“福利分房”式待遇——朽木注)正在卷土重来,故此,他认为,公务员住房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妨害市场价格稳定性,而且会对住房消费模式起到恶劣的负面示范作用。一些国家历史上在公务员住房问题上的不慎做法,曾引发严重社会危机甚至政治危机,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陈淮先生是一针见血的。这个问题,真的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其实,任何明眼人都能看出其中的疑问。

  疑问一:公务员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公民那样去买商品房?有人的回答是,公务员待遇低买不起。这是事实吗?也许是。但是,其他行业其他工作岗位的人就买得起吗?中小学教师就买得起吗?普通工人就买得起吗?他们的收入多于公务员吗?如果因为其他行业改革了钱多了,公务员制度何故不赶紧改革?如果其他行业改革了总收入也不多(一些公务员是常有些灰色的,这一点,地球人都知道),那么,公务员为什么还要独享这福利分房式的待遇?

  疑问二:这“福利房”的钱自何而来?陈淮的文章中没有给出这方面的材料。我们当然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买地建房是要花钱的,比如陈淮说的“国家各部委”大都在北京,北京地价、房价之高,吓煞人也,这钱由谁出?还是从纳税人的钱中拿出一块来吗?还是动用国库官帑吗?如果是这样,这30年改革真应大刀阔斧,连同公务员制度一起好好改革一番。

  疑问三:公务员的“福利住房”之类的房子造价低于商品房吗?为什么?有人回答是:“政府之手破解市场机制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政府拿地拿材料便宜。是这样吗?凭什么?如果真这样,人们又要问了:凭什么政府将低价地甚至以前划拨的公益用地用于给公务员盖福利性住房,凭什么将“政府的手”用于少数人的利益?此外,这里恐怕还有一个漏洞,即,政府部门、机关、单位能简单地同政府划上等号吗?一些部门、机关、单位在其中有无以权谋“小”(小团体利益、部门利益、少数人利益)的问题?在市场化的今天,凭什么有人会低价出让土地?这里到底会不会滋生腐败?

  疑问四:为什么这两年又开始“福利分房”?记得前几年房改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全国上下不再进行“福利分房”,为什么这两年又死灰复燃?这会不会给人带来一个错误信号:以前的房改、如今的商品房市场之取向要调整而先从公务员住房调整起?人们可能还会问了:中小学教师是不是也要恢复“福利分房”之类的待遇?……

  咳!疑问还有很多。比如,给公务员弄这类房子住,可有名目了,一会儿是“委托代建”,一会儿是“定向开发”,一会儿是“集资住房”(不少国家机关手里有地,前些年无偿划拨的)……一句话,有权有钱有办法。还有呢,公务员还享受“住房补贴”咧。

  对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造成的危害,其实老百姓心知肚明。早在两年前,我就曾在人民网发表过文章,对一些单位利用所占土地(前些年国拨的)集资建房中的不公表示质疑和“抨击”(详见2007年4月4日人民网我的时评《单位“自建房”背后昭示的不公》一文)。但现在的通病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这不,两年过去了,这公务员“福利分房”之类的待遇却愈演愈烈,且大有滋长、蔓延、攀比、普及之势。

  我看,还是下决心刹住为好。否则,公务员独享福利分房式待遇,如何匹配得起“公务”之“公”字?否则,公务员独享福利分房式待遇,何以言公,何以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