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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宏明:ECFA复杂 须选择双赢

http://www.CRNTT.com   2010-03-26 00:23:05  


台湾对ECFA要有双赢思考
 
  ECFA涉及经济利益重分配

  基本上,对于两岸之于签署ECFA,大陆方面倾向先协商协议条文草案,及未来各次协商时间、议题及成员等程序安排;我方则希望一月下旬启动协商后,双方能针对早期收获清单实质讨论,显示双方有关议题协商安排出现落差,是陈云林表明必须“稳妥操作”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未来在两岸正式协商ECFA中,预期双方将对涉及实质市场开放之早期收获清单,以及以“宣示性、原则性文字为主”的ECFA条文草案,进行讨论,均涉及复杂的利益分配问题。

  就实质市场开放之争议而言,根据大陆商务部的研究结果显示,两岸贸易自由化后,大陆的机械、模具、食品、服装、鞋类,皮革制品、化工及其它制成品产业的产出会减少。经济部提出早期收获清单项目近500项,纳入石化中上游、纺织、面板、机械、汽车及其零组件等五大类产品,可能影响中国相关产业利益,担心受到台湾产品所取代和影响。

  特别是对大陆民营企业、弱势产业与劳工就业的冲击,将是其所关切的。未来若大陆担心产业利益受损,而有所保留,则可能拖长两岸协商所需时间,甚至于产生谈判僵局。

  此外,目前大陆企业普遍认为,两岸已入世多年,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必须实现两岸贸易正常化,对限制类大陆产品解禁,要实行双向对等开放,如钢铁、玻璃等迄今仍无法进入台湾市场反应较为强烈。大陆已经表达依据“台湾进口较多、台湾关税高于3%、对大陆产业利益较大”原则,选择纳入早收清单的产品。

  由于未来若纳入早期收获清单的大陆产品关税降幅过大,则台湾产业可能因为担忧大陆产品与台湾直接竞争产品间之“价差”扩大,而有被“替代之疑虑”,也将拖长台湾内部讨论与两岸协商所需时间。

  就ECFA愿景目标之“宣示性、原则性文字”而言,政府为争取民众支持ECFA,坚持“绝不开放830项农产品”、“敏感类产品不开放”等政治承诺,岛内目前货品农工产品税目近万项(农产品2000多项,工业产品7145项)。若未来在“序言”中表达两岸透过ECFA推动经贸合作关系制度化的“长期愿景及基本原则”时,若ECFA参考“东协加一在2010年建立自贸区的谈判目标模式”与“90%产品实行零关税”作法,表明“明订多少年内建立两岸自贸区的目标”时,势必衍生“在签署ECFA数年后,必须开放敏感类农工产品”之争议,进而衍生台湾内部政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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