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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大网络传销案调查

http://www.CRNTT.com   2010-07-22 12:07:40  


 
5.“灰色直销”面纱

  “如果不是疯狂的拉人入会,新智网的营销活动充其量也就是国内直销业暗流下‘灰色直销’的一份子而已。”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对传销行为的认定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与之相互印证,在2006年到2007年,车守锋发展下线会员1259人,实际获利8万余元。而2004年至2007年9月期间,新智网的另外两名骨干发展下线会员8万余人,参与非法经营额在1亿元以上,非法获利达三四百万元。

  但这并非压垮新智网的最后一根稻草。按照车守锋的交代,2007年新智网所属的新智国际上市一事搁置,而搁置的缘由是“公司内部准备重组”。

  由此,很多梦想通过原始股一夜暴富的会员,包括车守锋在内,似乎被玩弄了一把。不久后,“新智案”案发,2007年底,车守锋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州汉风国际酒店被民警抓获。

  “一些游走在‘灰色直销’边缘的企业,由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奖励制度又过于激进,如果企业产品销售和发展并不随着人员的增长而迅速膨胀,那么必然导致该奖励制度最终会超出企业的承受程度,从而使得很多‘灰色直销’变身传销企业。”王万军称。

  “新智网”案是国内直销行业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它特殊地游走在“直销”和传销之间。

  从上世纪1990年代初肇始,到1998年宣布对传销行业进行严打,再到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顺应加入WTO要求出炉,国内传销行业与直销行业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

  直销研究专家王万军称,最早的传销活动,基本上是假产品或者没有产品的非法集资,特征是会员入会费高,同时拥有高回报。现在传销企业很多都拥有优质的产品和先进的培训方式,以及与直销企业相同或相近的营销手段,原来的初级传销模式则退居到了城乡结合部地区。

  在这种态势的背后,国内一直保持对传销的打击力度。200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近1600起,扣押冻结涉案资金近7亿元,教育遣返约30万余人。涉及的民间资金额近千亿元。

  同时,直销业则在立法要求和现状的尴尬中模糊生存。据业内资深人士透露,“《直销管理条例》要求的聘用直销员的单层次直销模式,在直销业并不常见,而以安利为代表的,变通的多层次直销模式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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