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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与美国洽签“FTA”还得等一等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4 08:28:34 |
另外,美国对台湾的贸易逆差也逐步缩小,而台湾对美国的贸易依存度也逐渐下降,这也为台美洽签“FTA”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在此情况下,台湾与美国签订了《关于贸易暨投资之谘商原则与架构协议(TIFA)》,并希望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签署台美“FTA”。陈水扁还专门为此向美国作出重大让步,包括单方面向美国开放电话固网投资条件等,以图换取美国同意与台湾洽签“FTA”。不过,似乎是美国对台湾并未落实其在“入世”时所作出的一系列承诺,包括解决知识产权、药品、农业等问题,故而虽然双方曾在“TIFA”的工作层级进行了多次会谈,并将与谈代表的层级由局长级提升至副部长级,但仍无法获得共识和进展。后来更因美国不满陈水扁推动“终统”、“公投”,而单方中断了“TIFA”商谈。 在台湾当局的眼中,与美国洽签“FTA”,确实是具有特别的政治意义。实际上,在一九七九年美台“断交”及美国宣布废除“美台军事同盟条约”之后,台湾当局并不满足于美国颁布了作为美国国内法亦即单方方法的《与台湾关系法》,希望能建立“双边条约”关系,以“补偿”美台“断交”的“损失”,并作为台湾仍与美国存在“双边条约关系”的象征,以双边经贸领域缔约的手段来补强只是美国单方立法的《与台湾关系法》。马英九上台后,虽然两人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都存在着极大的分歧,但在要与美国洽签“FTA”的议题上,两人却竟是有着“共同语言”。而美国也因欣赏马英九没有“添乱找麻烦”,也希望能与台湾洽签“FTA”。本来很有机会在今年初恢复“TIFA”商谈。但人算不如天算,正在此前夕,却爆发了“美国牛肉风波”,此事被美国质疑为马英九缺乏执行双边条约的能力,连已经签署了的《美国牛肉输台议定书》都可以推翻了,还好意思要洽签自由贸易成分更高、范围更广泛的“FTA”? 因此,鉴于这一原因,尤其是再加上“先中后台”的因素,而中美之间洽签“FTA”的困难度更大,因为中国大陆的市场经济仍未完全发育成熟,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仍要作很大努力解决,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都将难以与美国进行签署“FTA”的商谈,故尽管台湾方面现在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有利条件,但要与美国洽签“FTA”,仍是还得“等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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