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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中国当改革“九四年体制”

http://www.CRNTT.com   2010-09-14 09:51:07  


 
“央企化”将带来严重恶果

  央企化如果得不到纠正,从长远看,会产生非常严重的恶果。随着中国向规制型国家转型,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要受国家的规制。而央企化必然会成为规制型国家的非常有效的阻力。央企化表明,政府的规制越来越具有“左手规制右手”的性质。甚至政治和行政上的冲突也会变得不可避免。很多央企和地方政府是同一行政级别,甚至前者的级别要比后者高。鉴于行政级别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重要性,地方政权必然和央企在很多问题上发生冲突。

  更应当指出的是,经济集权并不表明中央有权力。大多中央集权实际上是权力的部门化,是部门集权。国务院同样没有权力。实际上,权力越是部门化,国务院越是没有权力。这种情况也曾经在毛泽东时代发生过。在计划经济下,越来越多的权力集中在中央的部委,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地方失去了发展的动力,这就导致了毛泽东的激进分权,把中央企业统统分解到各地方去。

  种种现象表明,需要对九四体制进行改革。改革并不是简单的分权或者简单的集权。上述很多问题因为集权而产生,但重新分权未必就能解决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在社会政策领域,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环保方面的政策。所有这些方面涉及到社会成员的基本公民权问题。公民权应当是全国范围的。在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的集权。现在中央具有政策制定权,但政策实施权在地方。更是因为在这些领域往往是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很多政策根本落实不下去。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在财政集权之后,也要把事权(执行政策)的一些方面收归上来。这样做,就可以把“地方公民权”转型成为“国家公民权”。尽管这并不是说,中央政府要担负所有的责任,但必须要担负相当程度的责任,以实现最低限度的公民权。不管怎样说,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中央政府在所有这些社会政策方面,必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在其它一些方面,就必须实行继续分权,主要在具有产业性质的领域。上面已经讨论过央企化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央企本来的意义,在于政府在涉及到国家整体战略和经济利益的领域,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但是,现在央企所从事的很多经济活动,根本不具有战略重要性。要给央企规定一个边界。央企不仅要退出一些不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而且要把这些经济活动下放给地方,进行民营化。中国在经济领域市场化不足,和国有企业受政府的保护是有关系的。要深化市场改革,这一步必须走。

  事权(主要是社会政策方面)的集中,表明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财政负担的减轻,而经济活动权的下放,会给地方政府更多的动力来发展地方经济。这一变化会导致另外一个积极的效果,那就是减少地方政府向“民”和社会掠夺财富的动机。

  只有这样,中央、地方和社会才会进入一个良性关系。现在的中央、地方和社会三者关系中,呈现出一种学界称之为“掠夺”关系。“中央富、地方穷”和“国富民穷”的局面,最终会导致各级政府税基的收缩。改革九四体制就是要改变现在的局面,达成民富、社会富的目标。只有民富和社会富之后,各级政府才会拥有丰厚的税基;而丰厚的税基,又为各级政府服务于民和社会提供经济条件。这种改革能够为执政党所带来的合法性资源也是显而易见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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