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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美国焚经风波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09-19 07:58:58  


阿富汗伊斯兰教徒在首都喀布尔,焚烧贴上牧师琼斯头像的玩具人像。(资料图片)
  中评社北京9月18日讯/为表达反对在9.11遗址附近建立清真寺,美国牧师泰瑞.琼斯曾宣称要焚烧古兰经。对这一可能引起巨大后果的“偶然事件”,知名作家林达撰文指出,不论哪一方,有极端行为的个人,就人数来说永远是微不足道的极少数,可在今天的新时代,各种因素凑在一起,就可以创造少数人撬起一个地球的奇迹。评论者白士德则在“琼斯牧师的一堂课”中指出,世界必须从琼斯事件中学到很多教训。

林达:“9.11美国焚经风波思考录”

  不论哪一方,有极端行为的个人,就人数来说永远是微不足道的极少数,可在今天的新时代,各种因素凑在一起,就可以创造少数人撬起一个地球的奇迹。

  我开始写这篇文章是9月8日,距离美国牧师泰瑞.琼斯宣称要焚烧古兰经的9月11日还有3天。日子一天天逼近,新闻在全世界炒得热火朝天。然而,9月9日,琼牧师宣布放弃计划。尽管如此,当天仍有数目众多的穆斯林国家民众上街反美游行,并当街焚烧美国国旗以示抗议。

  围绕着9.11,美国还在发生另一场争论:是否可以在被摧毁的世贸中心遗址附近,建一座清真寺。众所周知,9.11的策划、发动和攻击者,全是穆斯林极端分子,而少数极端分子当然不能代表全体穆斯林。反对建造清真寺的,以9.11受害者家属为主,他们认为,这对他们是一种伤害;赞成的人却认为,哪怕感情受伤害,也只能理性对待,因为要坚持美国的基本价值。

  对这样事,美国人习惯先判断是否合法?回答是:上述两件事都合法。琼牧师的行为是一种“表达”,他有宪法保障的“表达自由”。而清真寺只要不是违章建筑,就是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二者都是“言论自由”的延伸权利,都在宪法“权利法案”第一条的保障下,是国会都“不得立法”剥夺的公民自由,“人民自由”不是抽象的,它落实在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这就是它的基本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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