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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案:肖传国被抓获还有许多问题无解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27 09:46:45 |
其二,方肖之争是否存在“枉法法官”?肖传国落选院士后,以侵犯名誉权为名连续起诉方舟子,在2006年7月的一次判决中,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决肖传国胜诉。而在2007年5月份,北京市一中院对肖传国诉方舟子侵权案的判决却是方舟子胜诉。北京市一中院的法官认为,对肖传国的“反射弧”相关理论提出异议在学术上是允许的,这种理论在业界被认可的程度为纯学术探讨与争论问题,学术上的争论与分歧应在学术范围内解决,而非依靠法律来解决学术分歧问题。如今,肖传国被抓获后,方舟子在微博中写道:此案一破,意义重大,一则要挖出武汉枉法法官……那么,当初的法官是否枉法,值得叩问。 其三,对学界该如何进行制度性的反思?以往学界之丑被披露后,往往是骂战,从“抄论文”到“抄家伙”的血腥事例并不多见。肖传国被抓后,笔者看到不少人反应激烈,有人说,肖某是如何发展演变到今日的,应是中国知识精英的经典案例;还有的说,中国科学界太尴尬了,假论文抄袭之类的不说,为了当院士,居然雇凶,争名夺利这俩词有了最恰当的用武之地……种种激愤之词,委实切中了当下学界之现状。如何还原学术界的纯洁,已经是摆在学术界面前的问题。 其四,如何善待正义的良心?如何保护打假者?肖传国被抓获后,方舟子说自己已经“安心一点了”,但并不能就此放松警惕,“毕竟我得罪的人不少”。方舟子打假十年,得罪人无数,而打假者被打,的确具有讽刺意味,但不可否认,不单是方舟子,当下的任何打假者都遭遇或多或少的威胁,他们的安危何以保障?据悉,民间人士已为方舟子成立打假基金,而首善陈光标日前表示,打假可净化社会空气,考虑向打假基金施以捐助。如何让打假者免于恐惧,确实是值得考虑的命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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