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各表:雾里看花 舍近求远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11 15:12:05 |
谢长廷提出“宪法”重迭共识”与“宪法”各表”的主张,希望取代“九二共识”与“一中各表”,作为台湾内部的共识,以及台湾与大陆互动协商的基础。 从报导中可以感受到谢长廷为解决民进党内排斥“九二共识”与“一中各表”而可能形成的僵局,煞费苦心。但相较于日前吕秀莲前“副总统”指出:两岸双方的确有“一个中国口头各自表述的非正式共识”,此共识民进党恐怕很难假装不存在。谢长廷的主张,让人有如雾里看花。 说到“‘宪法’各表”及建立台湾内部的“‘宪法’重迭共识”,如属于各界人士对“宪法”的见解层面则可,可是如果是属于执法与施政层面,除大法官会议解释,在政府立场,不知有何“各表”空间。 谢长廷过去主张的“‘宪法’一中”,昨天他也说:“倘若不承认‘宪法’,社会无法往前进。民进党当选过两届‘总统’,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宣誓就职,无法说‘宪法’不存在”。不正是基于这个道理吗? 谢长廷当然知道,“宪法”共识中不重迭的部分,如“宪法”第五条有关领土的范围,是难以达成共识的。为什么不就照他所说的,让这部分保持模糊地带、动态平衡,让它慢慢沉淀。 另外必须请谢长廷说说“宪法”重迭共识与不重迭共识是什么?以及“‘宪法’各表”要如何表法? 因为“九二共识”与“一中各表”之所以能做为两岸互动协商的基础,其实是基于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李登辉“总统”主持的国统会,做出“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决议”,而中共基本接受台方据之而做的“一个中国”的表述,因此形成“九二共识”。换句话说,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决议”,才是两岸互动协商的真正基础与源头。 其实,我们该探讨的是“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决议”与“一中各表”适用十几年来,对台湾有什么损害?有无其他可做为两岸互动协商基础的东西?但民进党执政八年也提不出来。 当然,“九二共识”应该不是两岸互动协商唯一可行的基础。谢长廷曾经主张的“‘宪法’一中”之涵义,其实与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决议”相去不远。如今舍“‘宪法’一中”,另提一个尚不知内涵,也不知其可行性的“‘宪法’各表”,虽有另辟蹊径之心,其实不也是舍近求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