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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涨价要注入市场因素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8:50:45 |
文章称,严厉的行政惩戒对价格调控能够发挥暂时作用,但政策绩效却难以长期延续。只有在行业中注入更多市场竞争因素,价格才会因企业竞争自动被维系在合理区间,而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正在于此。 文章认为,针对日化产品定价权旁落的局面,处理好类似“涨价问题”,或许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应积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通过培育优质的民族品牌与既有垄断者抗衡;另一方面,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定期公布业内主要原材料占比及其价格变动等数据,消除厂商假借成本之名行涨价之实的冲动,以此促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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