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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嘉林:台湾的新祖国认同与祖国论述

http://www.CRNTT.com   2011-10-18 00:36:06  


 
  李扁执政整整二十年,改变了台湾民众的原有国族认同。一是于两蒋所遗1988年台湾居民绝大多数自认是中国人的政治氛围下,逆势以分离意识教化台湾人民。二是将自1661年郑成功入台及清廷自1683年台湾入我版图两岸一国的史实,逆势凭空虚构台独史观。李扁二人凭藉现代政权机器的文宣与教育体系,大肆宣扬台独理念,不但事有所成,其形塑的分离主义氛围甚至迫使蓝营政治人物为了选票,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自我相随,例如为避开因使用“中国”一词致遭深绿抨击卖台,而以“文化中华”替代“文化中国”,以“中华民族”取代“中国人”,甚至提出具有主权意涵“台湾的前途由2300万人决定”的说词。蓝营政治人物论述核心语汇及其语境的改变,不但强化了绿营台独论述的正当性,而且潜移默化了误导台湾民众的国族认同,其严重性蓝营似浑然不觉。事实上,当今世上华人新加坡建国及其国族认同的建构过程中,首要之务就是先弱化或区隔其对中国的认同,而以“华人”替代“中国人”。如今,新加坡人之国族认同是打从心里就自认自己是华人,而非中国人。

  其次,就是在历史学科教材中,完全不提或曲解仅是六十年前台湾人曾强烈认同祖国的史实,其“去祖国化”的结果,是几乎所有台湾民众都不知道台湾先辈曾以鲜血和性命相许地认同祖国,故很难自然地称自己是中国人。更可悲的是,在历经六十年的教化后,1949年移民台湾的第一代外省人,也对唤一声祖国难以启齿。

    祖国认同的法律超越性与历史正当性

  如果前述现象在两岸大交流的形势下仍一直持续,当鄙视仇视对岸母国的分离主义式“台湾主体意识”超过一定的临界点,也就是台独成功裂解台湾人的母国认同。

  故如何突破此一国族认同不利的困局,首先要解构“分离意识法制化”,亦即去除“中华民国法律”对台湾人认同中国所产生的心理威慑障碍。无可讳言,台湾现实社会里对中国国族的认同表态,因“中华民国法律”的存在及其有效运作,分离主义者可藉政治力量曲解“中华民国法律”而炮制政治迫害。故笔者提出唤起岛内民众的祖国认同,因为祖国认同虽然其意义蕴涵等同中国国族,惟那是认同的感性范畴,非“法律”范畴,是超越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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