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时代思潮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看不见的“战壕”里 问题官员尽数复出

http://www.CRNTT.com   2011-12-16 11:57:08  


  中评社北京12月16日讯/随着去年10月因“拆迁问责第一案”被宣布免职的江西省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宜黄县原县长苏建国双双复出,问题官员复出问题再度引起社会广泛争议。有学者调查表示,近年来辞职和免职的诸多问题官员复出率高达100%,问题官员的辞职和免职也被戏称为“带薪休假”。

看不见的“战壕”里问题官员尽数复出

  2011年12月15日09:13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目前关于官员问责复出的规则尚无法律规定,正当复出与不正当复出鱼龙混杂,公众难分青红皂白,导致了问责制度出现信用危机。拆迁问责第一案,在一年之后,给了当时为舆论的胜利、正义的伸张以热烈掌声的民众一记意外的耳光———两“建国”复出了。去年10月被宣布免职的江西省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宜黄县原县长苏建国,被证实最近分别出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抚州市公路局局长。而据统计,现在被问责的官员大面积、几乎100%的复出,伤了民心。(12月14日《法制日报》)

  问题官员复出开初还只是羞羞答答,对网友们的质疑勉强还能够回应几句。而从现在来看,免职后很快复出仿佛已经快形成“惯例”了,对于社会的大量质疑和呼声一不解释,二不辩解。等着舆论的“自生自灭”,完全是一副傲慢的态度。从几乎100%这个数据上来看,问题官员复出已经成为很大的问题。其不仅严重影响党政部门的公信力,甚至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忽悠社会甚至欺骗公众的一种手段。

  问题官员何以能很快付出?并且能成为一些地方的“惯例”?这不仅仅是现在尚缺乏对问题官员复出的法律规定,更主要的是官员问责的实质性问题。可以说有相当一些地方在问责官员的同时就为日后的复出埋下了伏笔。一些官员在发生问题时,从形式上看是官员自身的问题,而实际上官员不过起了一个“代表性的作用”,决策是集体拍板的,不仅是“班子”通过,更已经取得了上级政府的支持和默许。如江西宜黄的强拆事件。问题官员不过是在代表政府执行决策方面出了问题,态度坚决,作风粗暴,引发了恶性案件。而在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后,地方政府不处理便没法向社会交代,上级政府部门的脸面更不好看。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上只有“挥泪斩马谡”,让当事官员“忍辱负重”,当上“替罪羊”了。

  正是因为当事官员被问责有一种“忍辱负重”的味道,因此,事后一有转机就会顺理成章地让他们复出。就大部分被问责的官员而言,从“理论”上讲是因为他们“工作失误”,甚至是“错误”,而实际上在官场特定氛围中,他们就是为了“顾全大局”,为了更多、甚至是更高级官员的“脸面”和利益。不是有过,而是有功。上级部门之所以要处理他们,更不是因为他们的失误或错误,而是危机公关的一种手段,是一种形势的需要。在面临危机的时候,把他们当成了“替罪羊”,夺了乌纱,免了职位。而当危机过后,自然想着“投桃报李”,于是才有了“问题官员”复出后的升迁提拔。这也就是“问题官员”被处理如同“带薪休假”,而处理过后转脸又复出的主要原因。

  “问题官员”复出没有法律依据不过是一个空子,事实上,主要问题还是处在官员身后的“同一个战壕”。都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官员为了“战友”被罢官免职,风声已过,“战友们”自然懂得该如何补救,甚至如何报答。问题官员的不断复出,不仅戏弄了严肃的问责制度,更亵渎了民心民意。要惩治这种现象就要从问责制度入手。在问责官员时,就要问责得干净彻底,不能总让某些官员“代表性问责”,甚至在问责上搞“一丑遮百丑”。要问责官员,更要把官员身后的“战壕”攻破,这样不仅能把问题处理得更干净,能以绝后患,更能铲除官员复出赖以依靠的土壤,如此才能恢复官员问责制度应有的严肃性、公信力和震慑力量。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