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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调整是中国财税改革的方向 | |
http://www.CRNTT.com 2012-02-21 09:03:27 |
财政支出结构改革 文章提出,合理的财政支出结构也是提高社会福利效应、降低税收痛苦指数的重要措施。 从宪政精神来看,合法的税赋应该是公民“自愿的支出”,而“自愿”的前提通常是政府财税收入的使用得到公民的认可。因此,正常的税收立法应该附属于预算立法,至少,预算管理的优化应该和税制改革同步。 根据国家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目前发达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为40%,瑞典、法国、加拿大等福利国家的宏观税负甚至普遍超过40%,可见“国富民穷”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国之财富是否能合理用在公共福利上。换一句话说,合理的财政支出结构也是提高社会福利效应,降低税收痛苦指数的重要措施。 就目前中国的财政支出结构来看,行政管理成本偏高、行政支出不够透明是公众颇为诟病的舆论焦点,其次,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1年政府在保障房建设、公共交通建设方面的投资占全部财政支出的8.7%,明显高于大部分发达国家,而这类财政投资往往由于其低效率和夹杂在其中的权力寻租而饱受公众质疑。因此,降低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适度减少“经济建设”方面的投资,最大限度地把财政资源用于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公共福利支出,实现财政资源由国至民的有效转移,也是减低税收痛苦的重要因素。 此外,由于出口退税等财税补贴政策的特点,在其执行过程中监管成本高,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导致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财税资源部分流失,加剧了高税收和低福利并存的现象。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浪潮逼近,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将逐渐浮出水面,温州式的崩溃产生出来的僵尸企业需要政府财政不断“输血”,而土地财政的萎缩,使得地方政府在前几年投资大跃进中累积起来的高额债务,变作一座座随时可能崩溃的危楼……在这样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大幅度减税是不切实际的期待,根据现实条件的可操作性,逐步调整税收结构和财政预算结构,来缓和矛盾,促进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或许倒是财税制度改革可期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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