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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记忆:女知青用肉体换回城?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22 10:37:04 |
“近来,各地反映,有的单位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体检时,要检查未婚女青年的处女膜;有的在审查两性关系案件时,要检查女方处女膜,还有的甚至在逼死人命后还要检查尸体的处女膜。把处女膜松弛和破裂作为不能录取女生,女兵,女职工、女干部的条件和乱搞两性关系的定案依据。这样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有的女青年未被录取,本人和亲属都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的蒙受冤屈,甚至含冤自尽。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杜绝这类事件再度发生,特作如下通知……”(《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粗体为编辑所加。) 湖南如此,全国的情况又如何呢?当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转发了湖南省上述《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通知说道:“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现将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局、湖南省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通知所有医疗单位,‘凡是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或处理两性关系案件时,一律不准检查未婚女青年处女膜’,违反这一规定的,视其情节,严肃处理。”(《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粗体为编辑所加)可见,招生、征兵检查处女膜,实际上是当时的一种普遍现象。 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非不可能 至于安徽某县是否可能存在数万知青,编辑手头没有安徽各县的县志,故未能查到各县具体安置的知青数量,只能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为什么呢?据金大陆、金光耀主编的《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研究文集》所提供的数据,安徽全省共安置了72.55万知青,安徽现在是56个县,当年区划可能略有出入,但差距不会太大,平均每县万余名知青,并不奇怪,某些县多一些,有个两万多乃至三万,也是有可能的(某县两、三万知青是很常见的,譬如据《丛化县志》记载,广东的丛化县就安置了2.43万知青);况且知青也并不是平均分配到各县的,条件好的县乡知青云集,穷山恶水则比较寥落,是很常见的现象。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不奇怪。 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是个很严重的普遍性的问题 黄章晋先生的第三、四条理由,意思似乎是说女知青相对于下乡所在地的民众乃至干部,仍然是存在身份优势的,是相对强势群体,故而,这类“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事情虽然存在,但并不具备普遍性(编辑的理解,如有误,欢迎纠正)。 但从各种官方披露的资料来看,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的“破坏知青上山下乡案件”占据着最大的份额。譬如,据《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的《上海审判志》记载:“197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先后下发了文件,要求对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对强奸女知识青年的犯罪分子,要按其罪行依法惩办,对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要坚决判处死刑。1973年9月~1974年底,全市法院受理破坏上山下乡案件364件,其中奸污、迫害女知识青年的案件占90%以上,受害者有487名。上海县上山下乡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1968年以来利用职权,威逼利诱,强奸女知识青年3名,奸污、猥亵1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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