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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将钓鱼岛诉诸国际法院确是不经之谈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31 08:09:59 |
这恐怕与马英九的“先亲美友日后和大陆”策略转变有关。实际上,尽管在“总统”选举的电视辩论中,马英九批评蔡英文的“从世界走向中国”策略是错误的,应当实行“从中国大陆走向世界”,但在实务上,他却是从其第二个“总统”任期开始,就已扭转了其“从中国大陆走向世界”的路线,改为奉行“先亲美友日后和大陆”策略。在他刚上台之初,为瞭解决台湾经济问题,及纠正陈水扁的错误政策,因而积极推动恢复两岸谈判。但所谈的都是一些必须在两岸之间解决的经济议题,是属于两岸之间的实务范畴。而当这些议题解决得差不多,进入了“深水区”,有溢出两岸实务范畴的迹象之后,就停滞不前,而考虑“走向世界”,“开拓国际活动空间”了。这从他在二零零八年的首次就职演讲中,将“进行两岸政治对话”与“开拓国际活动空间”并列,而且还是将“进行两岸政治对话”摆在“开拓国际活动空间”的前面,到了今年五月二十日他在其第二任“总统”任期的就职典礼上的讲话,只有“开拓国际活动空间”而无“进行两岸政治对话”中,就可管中窥豹。 因此,马英九开始躁烦了。宁愿不惜与民进党闹翻,也要护航“美国牛肉案”过关;在谈到与“TWO”成员国洽签“FTA”的问题上,埋怨“中共阻挠”;在钓鱼岛问题上,提出《东海和平倡议》,要与中国大陆抢夺话语权,至少是不能“被边缘化”。这些,都在在地折射了马英九“开拓国际活动空间优于两岸关系”的思维定势。 而由台湾方面将钓鱼岛纠纷诉诸国际法院裁决,就更是登峰造极,大胀膨风之举。尽管在行政上,钓鱼岛是归属于台湾省宜兰县的头城镇大溪里,但大陆方面同样也将之划归浙江省,尽管没有台湾方面那样具体到县、镇、乡。何况,在台湾“保钓”运动初兴,马英九本人也积极投入之时,台湾的媒体都刊登了慈禧太后为了嘉奖给她治病的盛宣怀,下诏把钓鱼岛与黄尾屿、赤尾屿一起赏赐给他的“诏书”的影印件。而盛宣怀从来都没有将自己的户籍设在台湾,两年后《马闗条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作为清朝宦官的盛宣怀更不可能移居台湾。 实际上,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构之一,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规约》附于《联合国宪章》之后,作为《宪章》的一个组成部份。《国际法院规约》和其规则基本上是在牵涉国际法院规约和规则的基础上列订的。因此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仅限于国家,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均为当然的《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非联合国会员国虽然如经安理会建议并经大会同意,也可成为规约当事国;如《规约》非当事国声明遵守法院判决并接受《联合国宪章》第九十四条规定的义务,法院也可受理其提交的案件;但前提必须是联合国承认的主权国家。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选出的十五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中国的倪征噢和史久镛分别于一九八四年和一九九三年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史久镛于二零零二年再次竞选连任并当选院长。二零一零年六月,中国外交官、国际法学者薛捍勤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接替之前辞职的史久镛,成为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女法官。而且,她还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会议主席,成为该委员会历史上首位女性主席。马英九倘真的是天真到要将钓鱼岛纠纷诉诸国际法院,由于薛捍勤所代表的中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而国际法院也必须执行联合国第二七五八号决议,因而首先就过不了薛捍勤这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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