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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地方政府已成一个利益集团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19 11:16:35 |
我曾在《谁是中国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一文中把中国的利益集团划分为7类,其中一类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官员,并指出,这些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城市化、土地买卖、房地产发展等体现地方政府政绩和利益的活动中,把自己掌握的公权力市场化、资本化,通过各种途径设租、寻租,轻易获得超常规利益。地方官僚集团还在房地产调控、高耗能产业发展、食品整顿、高速公路收费清理等几乎各个方面,都形成了一个个与全国利益有别的独属于地方小集团的利益。 最近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和宁夏吴忠黄河大桥的收费被取消就是一个最好的注脚。前者10月8号宣布取消运营了26年的收费,但目前有消息曝出,其经营方中原高速的实际控股人系河南省政府,在中央严查超期收费背景下,河南省政府迫于压力才不得不发公告结束收费。后者则在收费站撤销当天即封路,而下达封路令的是交通厅,它表示是基于安全的考虑而做出的行政行为。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新闻内心感到很悲凉。如上所述,虽然清楚地方政府早已成为一个利益集团,却未想到他们公然能够用这种方式抗拒和表达对取消收费的不满。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和部门作为自利集团的能量可能超出我们一般人的想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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