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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在日本:“饭桌议政”不是挡箭牌

http://www.CRNTT.com   2013-01-28 10:18:36  


 
  “情报公开法”适用于从内阁机关至各省、委、厅、市各部门及机构,且对申请人无任何限制

  “情报公开法”的制定,不仅使得广大市民拥有以最低成本获得信息的权利,并且促使行政机关明确自己向公众主动披露信息的义务。该法适用的行政机关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根据法律规定内阁设置的机关以及内阁以下设置的机关,例如内阁官房、内阁法制局、安全保障会议、人事院等;以及各府、省、委员会及厅、机关及特殊机关以及其分支机构。

  而任何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长官提出情报开示的要求。根据《情报公开法纲要案的思考》对此问题的解释,不仅限于本国国民,在日本的外国人也可以成为开示请求人,在国内没有居住地的限制,也没有是否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限制和将该情报作何使用的限制。

  ■ 全民检举制度建立,60%贪污案件皆由公民组织揭发

  1994年日本民众自发成立“全国公民权利代言人联络会议”,督促地方政府最终废除“官官接待”

  当然,“情报公开法”在实施之初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地方政府在接待中央机关及其他地方政府官员时,通常以公务员加班误餐伙食补贴的名义支出费用。当市民提出公开接待费用使用情况的要求时,地方政府则以公开会妨碍日常行政业务为由予以拒绝。

  因而,自1994年起,民众自发成立“全国公民权利代言人联络会议”,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联络会议成立以后,召集会员团体向全国47个都道府县提出了行政信息公开请求。在市民的巨大压力下,中央机关率先开始反省,自治省也发出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改善相关领域的制度。随后,高知县、宫城县及仙台市等地方政府宣布全面取消“官官接待”,1996年东京都也加入到了废除“官官接待”的行列。

  面对原本并不公开的“外交机密费”,民间机构直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最终获胜

  在日本政府各项费用名目中,外务省的“外交机密费”——即用来开展对外收集情报和领导人出访时使用的费用最为特殊。由于其特殊性,部分支出并无数据也不会接受检察院检查。然而2001年,原外务省要人松尾克俊在侵吞公款被开除公职后,警方查证并最终指控他通过安排46次首相出访,骗取了5.6亿日元的现金;随后接连3位外务省官员因“虚报费用欺诈政府”被捕,外务省此次集体腐败黑幕的揭开引起民众极大不满。而当年,外务省的机密费高达55亿日元。

  随后,民间组织“情报公开市民中心”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外务省不公开有关机密费的文件是不当行为。2006年2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要求外务省必须公开全部文件。这是日本有关机密费的首次判决,也成为日本限制公款吃喝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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