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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平竞争才能提升城镇化质量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04 09:47:12 |
文章表示,这是一种给予权力资源扩大城市的做法,是行政主导而非市场。因为它不是基于城市产业扩张与市场扩大而形成的人口聚集,而是人为“造城”。在过去十年,有太多的例子表明,每一个撤县设市的地方,都会大规模兴建“新城区”,如果不扩建新城,则不能体现其政治地位的提升,这种建设有时候与当地人口的需求相去甚远。 现在已经有充足案例表明,那些大造新城的城市,新城人气非常不足,甚至有些地方出现“鬼城”。这意味着通过提升城市地位,进而兴建“新城”的城市化过程,是违反城市发展规律的。这不能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因为这个过程提供的只是短暂的“项目就业”,一旦工程完工,一些农民工就无工可做。 但是,仍然可以用行政手段,将其所辖的县城部分人口,转移到新设的“地级市”中来,从而以损害“县域经济”为代价,壮大地级城市。这不是一种增量,而是按照重新分配资源的结果。事实上,所有的城市都应该处于同一位置,即都是为本市或县居民服务,但目前的城市层级制度,让城市不是主要基于为投资者和居民提供服务展开竞争。因此,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应该继续不断推动。 这种形态在经济上也存在不合理,有时候,在一些地方会形成资本和人才的错配,因为资本和人才会流向那些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等),导致“大城市病”,降低经济活动的效率。而那些本来能够提供高回报机会的城市,却无法吸引到足够的资本和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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