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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星:两岸军方曾合作 共守主权

http://www.CRNTT.com   2013-10-12 08:38:30  


  
  第四、两岸在军事安全互信与合作方面要采取一些实质性措施。鉴于两岸处于分离状态,可考虑共同采取某些军事安全合作措施:一是建立非正式军事沟通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商谈相关海域合作机制、合作事项、合作方式和方法等;二是相互提供与交换有关争议海域的情报信息;三是可考虑明确和划定双方防务和维权责任区,逐步建立分区值班或轮流值班制度,以体现两岸力量在相关争端海域的军事存在;四是适时调整相关海域军事部署,强化各自控制岛屿的军事能力建设,挤压声索国的支配空间;五是必要时可以某种形式举行带有准军事或军事性质的联合演练,甚至在条件成熟时,两岸海上执法部门可进行联合巡航维权行动,等等。 

  最后,两岸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方面不要有任何顾虑。众所周知,台湾方面,在面对东海、南海危机时始终处在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想独自维权,自身实力不够,国际上又没有伙伴支持;想与大陆合作,既担心被大陆趁机“吃掉”,又怕民进党“抓辫子”,更怕美国不高兴;想不去作为,又觉得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百姓,怕失去民意、丢掉政权。实际上,这种顾忌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即使台湾明确表态不与大陆合作,其他国家也不会相信。岛内有识之士完全清楚,国家领土主权是世代相授、神圣不可侵犯的,高于意识形态与国内政治斗争,谁也没有权力将其随便让与他人。有名岂在镌顽石,路上行人口似碑。两岸应以民族大义为重,大胆迈开步子,光明正大地表明立场,坦坦荡荡地向世人宣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决心。维护中华民族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天经地义之事,既符合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认同,并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 
   
  两岸共同维护中华民族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大陆和台湾人民共同的核心利益,是两岸人民份内之事,更是两岸中国军人的神圣职责所在。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更遑论任何人、任何政党、任何国家、任何国际组织,都无权说三道四、妄加置评。 

  两岸之间没有民族矛盾,只有民族国家的认同。真诚希望两岸防务部门加强沟通,摈弃猜疑,防止他国挑拨离间。既不能坐谈高论,徒托空言;更不能口咏其言,行违其道。总之,历史的转折点始于足下。在两岸合作、携手维权的道路上,我们哪怕能迈出一小步,也将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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