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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如何打击记者“收黑钱”

http://www.CRNTT.com   2013-10-28 11:08:44  


记者臧家宜(左)勒索郭台铭(右)
  中评社北京10月28日讯/近日大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收黑钱”被警方调查,引以舆论沸腾。有人说在国外记者干错事刑事司法不会介入,靠行业自律就够了;也有人说警方调查有程序问题。如何评判这些说法,或许从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中可以得到启示。

台湾对记者“收黑钱”不留情,经常刑罚伺候

  电玩弊案,多位记者涉嫌贪腐被捕

  今年3月,台湾《联合报》记者张广荣被逮捕,因他涉嫌收受电玩赌博店老板的贿赂,为电玩赌博店“保驾护航”。另有多名记者和“名嘴(台湾电视台上的新闻评论嘉宾)”涉案,其中《联合报》特派员许声胤、《自由时报》召集人黄其豪两位记者也在随后被逮捕。

  据台湾媒体报道,电玩赌博店受到警察与记者包庇,往往在警方临检前即得到通知,若有民意代表要求彻查,也会被泼污水宣称民代索贿加以反制阻吓。

  经过调查,检方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行收贿罪起诉涉案记者。根据台湾《贪污治罪条例》,非公务人员以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非公务人员以不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因为违反职业操守,涉案记者被所在报社迅即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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