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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家:和平发展阶段两岸特色治权关系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4-12-10 00:26:30  


 
  一是有关必要性问题,也就是目前探讨两岸治权关系是否有急迫性。笔者认为,从几个方面来看,应该预做准备:其一,两岸经济合作经过6年的大发展后,到今天已经遭遇瓶颈,也就是,经济一体化的方向越来越清晰,乃至经济内含的政治目标也就凸现出来,“先经后政”在两岸经济合作较有深度的领域已经触底,经济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要求先解决两岸之间的部分政治分歧,以消除台湾对大陆的疑虑与恐惧,这也是两岸经济一体化继续前行的新动力。其二,从岛内民意上看,合情合理的政治安排能更好的降低岛内民众对两岸政治关系发展的不确定感、危机感、恐惧感,政治红利比经济红利更能将善意、诚意落在台湾民众的心坎上,受马当局“只经不政”政策的限制,大陆对台政策满足不了岛内民众的深层心理需求,也就难以在消除两岸之间既存的敌意上起到社会化的作用,两岸社会、民间的互信就难以真正且有效的全面建立起来。其三,岛内政治情势发展也到了必须更能引领、回应岛内正当的政治诉求的时候了,特别是“大一中框架”的提出,不仅显示了岛内蓝绿精英降低内斗的紧迫感,更彰显出处理、定位两岸现状的焦虑感。而国、民两党的政策走向、所提出的新的诉求,都要求大陆做出进一步的因应。

  二是有关阶段性问题。笔者认为,由于两岸治权安排与两岸政治互信密切相关,对“一个中国”的不同确认度决定了两岸治权安排在互信的不同程度、阶段有着不同的样貌,互信度越高,越能彰显治权安排的合情合理性。

  三是统一模式问题。两岸关系最终是中国历史上传统的“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种制度”的大一统模式,还是如学者所说最终是“相对统一”的模式?这些也左右着两岸治权关系的安排。就目前大陆学者的研究来看,大都采“相对统一”模式。

  由是,两岸治权安排,笔者认为,一是宜建立一个总体框架,彰显两岸治权关系的定位立场。二是要分阶段的研究与准备。就目前和平发展阶段来看,宜着眼于现阶段的情势来做分析和安排。

         对建构“两岸特色治权关系”的框架思考

  从总体框架角度上看,笔者认为,“两岸特色治权关系”的框架应具有如下两个高度与几个支点:

  (一)中华民族高度——以中华民族振兴及整体利益的战略高度构建两岸特色治权理论。

  两岸关系越是进入深水区,就越需要更高的视野、更大的格局,以破解政治分歧,解决政治难题。因此,中共“十八大”报告将两岸关系的发展与民族复兴有机相连,为深化两岸关系、破解政治难题提供战略高度。2013年10月26日,大陆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致辞时呼吁两岸同胞牢记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并提出以加强两岸科技交流合作蓄积民族振兴的创新能量,以深化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夯实民族振兴的经济基础,以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凝聚民族振兴的精神力量,以密切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培育民族振兴的人才资源等4点意见,进一步引领两岸同胞以宏大胸襟与格局跨越政治障碍,也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指明方向。

  笔者认为,构建两岸特色治权理论中的中华民族振兴及整体利益战略意涵,就是要在突破政治难题上,以民族高度为核心,在强化民族情感的同时,突出两岸由各自不完整的治权走向两岸统一的完整治权的方式及路径,须以全民族认同、决定祖国统一为要旨,即以两岸四地及海外侨胞等海内外全体炎黄子孙的“全民族决定”提升、取代目前国民党以及“台独”势力提出的“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决定”、“住民自决”。

  (二)中华文化高度——以两岸特色为底蕴,走借鉴国际法与彰显中华政治文化传统并重之路。

  建构“两岸特色治权理论”的着眼点,一是解决两岸法统层面的政治分歧,打破僵滞的政治结构矛盾,为两岸统一创造政治条件。二是要赢得岛内民意及国际社会的认同与支持。两岸治权理论若彰显实践意义,则第二点更需关注。基于此,笔者提出以两岸特色为底蕴,走借鉴国际法与彰显中华政治文化并重的思路。

  首先,国际法在两岸特色治权框架的建设中作用有限。两岸关系的现状肇因于政治,而非法律,法律是政治关系衍生的解释工具,加之两岸关系的特殊性没有国际法的现成规定与相同案例可寻,因此,国际法的借鉴可能主要作用于,一是适用在两岸关系形成历史的政府继承性质的法律解释。一方面,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和遵守“一个中国”政策,彰显的就是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继承性质的认可;另一方面,国际法的政府继承定义更主要的适用于对背离政府继承关系的两岸治权概念的解构与批判。二是在建构两岸特色治权理论中,除依然要尊重国际法对两岸关系一个国家内部的政府继承性质的法律解释之外,需参考借助有关“管辖权”、“统治权”、“治理权”等概念的国际法定义。由于国际法对两岸治权理论建构的作用具有有限性,所以,如果执著于国际法,则会限于法律的局限,而使两岸问题僵之难解。

  其次,在建构两岸特色治权理论与争取岛内民意与国际社会认同、支持方面,理论利基还要纳入第二个支撑点,即中华政治文化价值观的认同。在两岸特色治权理论的建构中,更重要的是着重两岸实际与特色,并彰显可为两岸社会及国际社会共同认可的政治文化价值观念,以此作为宣传两岸特色治权理论的道德制高点,凝聚两岸主流民意与国际社会的认同与支持。

  一是在两岸特色治权理论中,要特别突出“两岸特色”。笔者认为,这一特色应包含两层意义:第一层涵义是指两岸关系的历史史实及其衍生结果,即两岸关系的核心属性是政府继承性质,但未完成全部继承。第二层涵义是指要以中国传统政权转移特点为依据,即中国历史上历次政权转移必然伴随着新的统治者的“年号”(“国号”)的改变,这一改变与国家领土、主权无关,“年号”(“国号”)与西方国际法上的主权国家的“国名”是有本质区别的,这是中国政权转移的政治文化特点。从中共领导下的新中国的“国号”诞生的历史史实中,仍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一中国特色(参见笔者《两岸关系进入深水区将会碰触的四大问题》,《中国评论》杂志2013年9月号)。

  二是两岸特色治权理论还应彰显能融合两岸的政治文化价值观,即在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平等交往、共谋民族振兴的基础上,树立“两岸一国”的中华民族共识,相互尊重、平等的民主态度,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等三大价值观。目的一是将两岸特色治权理论的建构,上升到两岸中华民族政治文化价值观融合的对台战略高位,以顺应两岸交流进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深水区的价值观对接。当然也可矫正马当局将两岸文化做区隔的政策。二是以此凝聚岛内及海内外一切反“台独”的统一战线力量,抵御岛内反对统一的力量以及西方国际社会中以民主等“普世价值”为掩护的反共反华操作。三是与解决好香港普选工作进程相联系,共同建立并提升具有中国特色软实力的国际形象,为建立我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新型的国际关系提供助力。

  (三)必要框架支点

  一是原则论。彰显“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新三段论”,目的是为两岸治权关系铺陈基本原则、立场和性质。二是现状论。主要彰显“一中”与“分治”并提,两者兼顾。目的是尊重双方的心理需求与现实利益关切,避免因忽视对方而引发非理性反弹。同时将本身就是“相对统一”模式的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实际融入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之中加以具体落实和丰富发展。三是阶段论。彰显分阶段调整两岸治权关系,目的是依据两岸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步协商、落实,避免脱离两岸政治现实的策略、节奏阻碍两岸治权关系建立的进程。四是要有防范作用。防范“台独”或有“台独”危险性的操作,特别是防范指向“台独”的各种方式、内容的分离立法对两岸治权关系性质的异化。

  “两岸一家亲”所指引的统一道路

  实际上规定了两岸治权关系建构的模式

  笔者认为,“两岸一家亲”所标识的统一,是走“两岸融合”而非“两岸共建第三主体”的统一道路。“融合”是内化式的,化“二”为“一”,是减法。而“两岸共建一个第三主体”则是外化式的,是加法;“共建”的过程中,很可能这个“二”所指的两方将有一个硬碰硬的阶段,也就是说,避不开处理“两个国号、两个宪法、两个政府”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难解,且在岛内仍有分离意识以及国际势力插手干涉的情况下,因为有较大的风险而难以有具体实践的机会。

  笔者认为,大陆对台政策,在战略上,极具历史担当和前瞻性,“两岸一家亲”的提出,昭示着统一走的是一条大陆主导的以民心拉动逐步消除两岸敌意、结束两岸对立、水到渠成式的将历史遗留问题内化于两岸融合的进程之中,自然而然的解决两岸政治分歧,从而完成两岸统一的道路。统一大业所彰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正表现在此。

  投射到两岸治权关系的安排上,这样的统一道路,在和平发展阶段,注定不是“大一统”的模式,而是相对包容的模式,且是“堆积木式”的日积月累的模式。具体而言,其形式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即以一中框架为本,随着两岸社会互信的逐步深化而对台湾当局的实际管辖权,厘清一点就承认一点,逐步扩大到整体治权关系的认定上。大陆对台湾陆委会的承认、国台办与陆委会的联系机制的建立,就提示了这样的思路和做法。而在没有厘清治权概念之前,也就是还没有条件相互承认部门的管辖权之前,则有必要完善部门间的白手套机制来代替对口部门具体推动两岸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因此,和平发展时期,两岸政治关系的安排首先将体现在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建构上。在建构过程中,双方进一步增进情感、建立互信,消除敌意、建立“一家人”的认同,凝聚两岸“一中”共识,从而完成相关部门、机构的治理性质的认定,走向彼此承认,最终将两岸治权关系一点点推进到符合“一中框架”的要求。

  综上,笔者认为,两岸关系未来的重点是两岸民心的相互融合与两岸行政白手套机制的充分建构。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阶段,特别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为两岸治权关系做出安排的基础。而从岛内国、民两党的政策因应上看,也凸显民心与行政白手套机制建构对维护两岸治权关系性质的重要性。

  从国、民两党的政策上
  解析台当局“治权”概念

  解析马英九当局的“治权”概念,是为了找到其治权概念与一中的矛盾之处,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两岸治权关系的沟通与商谈。而解析蔡英文主导下的未来民进党的两岸政策,则可对两岸治权安排所做出的现阶段的道路选择提供支持的理由。

  (一)从马英九当局政策层面解析马当局的“治权”概念

  两岸治权关系的建构首先应厘清台当局治权的概念。已经有很多文章从国际法角度进行解析论述,笔者试从马英九当局的政策层面解析马当局的“治权”概念。

  马的“中华民国情结”极为浓厚,无论其大陆政策如何包装,本质上仍不脱法统之争。只是这样的法统之争日益走向非典型性,从而使两岸关系未来可能更凸显“两国”色彩。它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马当局对外政策意图在以“治权”诉求达成“主权”利益。

  从政策面看,马的政策目标是要极力维护“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存在了103年”的“主权国家”的形象与地位。而其作为这个“主权国家”的领导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中华民国”赋予的“完整统治权”。以国际法定义中的“国家”要素来看,马认为,“中华民国”最为欠缺的就是国际认可度,因此,“中华民国”一定要不断扩展国际空间,参与国际组织及活动,彰显“中华民国”存在的意义,寻求国际社会对“中华民国”的支持。充分而自由的“外交权”在这里显得格外重要。

  因此,首当其冲,在国际关系上,马要争取“外交权”,以及更大的国际认可度。但在两岸实力对比台湾日益衰落、国际一中原则的法理基础难以撼动的政治现实下,马英九很务实的降低其“外交”诉求至“治权”层次,以使其“治权”层次的“外交”诉求不违反“一个中国框架”。其策略意图,一方面试图以时间换取空间,以“治权”诉求的达成累积台湾筹码,另一方面,也寄望大陆更加主动的释出善意,来回报马主动降级至“治权”层次的“外交”诉求。“外交”诉求虽限于“治权”层次,但是当这一“治权”层次的诉求与“主权尊严”相冲突的时候,则“治权”中的“主权意涵”立即凸现出来,形成对国际社会一中原则的冲撞,引发两岸政治争议。2014年6月,台湾故宫博物院赴日展览过程中,因日方展览广告没有全部标注“国立”字样而引发的台湾与日本间的风波,即是最近的一个典型案例。

  如此,“治权”在马当局手中,忽而彰显“主权”意涵,忽而又以与“主权”区隔来寻求大陆的忍让,这在其政策与策略运用中相当明显。鉴此,笔者认为,以“治权”诉求达成更多的“主权”利益,既是马英九的策略意图,也是其不愿也不能与大陆进行台湾国际空间谈判的策略算计所在,当然也因此获得美国的充分信任。

  其次,马当局大陆政策“九二共识”之“一中”与“各表”的矛盾之处。

  从国际法中主权与治权的关系上看,中国的主权应与主权所赋予的全中国的完整统治权相符合。马英九大陆政策核心是追求与大陆在“领土、主权重迭”、“主权互不承认”的基础上的“治权对等”。与两蒋不同,两蒋在台湾坚持并延续“中华民国法统”,是为了重新夺回包括大陆的全中国的统治权。而马当局因为不提两岸统一的终级目标,所以实际操作上,就是在坚持“中华民国主权”同时,将对这一“主权”所赋予的全中国的完整统治权限缩于“中华民国”辖下一区——台湾,并追求与另一区——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的完整统治权对等。因此,马当局争的是其实际管辖下的台湾的“完整统治权”,这就不仅使得“一个中国”虽然内涵“各表”,实则两论,从而隐含“两国”的危险,而且完全丧失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争法统的正当性,也给民进党、“台独”势力提供了“国民党外来政权”执政正当性不足的软肋。

  解构国民党“治权”内容,是要认清国民党的政治算计和政策策略包装,也是为大陆逐步建立“两岸特色治权关系”,进一步进行两岸和平发展时期的“合情合理的政治安排”,找到政治解决的切入点。

  (二)蔡英文未来的两岸政策将打造出何种样貌的两岸关系

  此处概要提一些笔者的观察。就蔡英文的角度来看,把两岸关系法律化、程式化,将是其“重整”两岸关系、建立“优质”两岸关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蔡的程式化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一是凝聚共识层次。主要采用“审议式民主”模式,主动邀请公民参与,凝聚民意共识,提供政策参考,这也是蔡英文常用的凝聚共识的方式。

  二是“民主台独”的法律保障机制的建构层次。机制的建立,在利益上可以规避两岸交流的风险,政治上可以阻止大陆影响力的介入,保护台湾“主权利益”即“前途自决”。它包括三大方面,首先是建立防止台湾利益受损的市场防范机制,目前的《两岸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的提出正属于市场防范机制范畴。其次是“守护台湾主权”的民主监督机制。第三是以“修宪”提供“民主机制”的法律保障。

  三是强化动能的“公民路线”层次。在社会层面,民进党要与公民团体,实际上是与“台独”团体结成“伙伴关系”,增加民进党能量,分进合击“打破国民党一党垄断的政经结构”。

  通过包含上述三个层次的整套程式,未来蔡英文主导下的民进党的“中国政策”将弹性开放,更有助达成在“冻独”的同时不损害“台湾独立”的立场,保障“台湾事实独立”的“状态”,这是民进党未来“冻独”的可能性所在,也符合美国对民进党的要求。而一旦“冻独”,加上民进党与美国之间已经达成的“坚持民进党的核心价值”、“维持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以及交流协商”、“以健全的民主机制来维持台湾独立状态”等几大共识,再加上以“中华民国是(等于)台湾”来包装其两岸政策论述,美国很可能履行其对民进党的承诺,在取得“大陆可接受”方面,帮助民进党向大陆施压。

  但是,蔡英文一是出于对“台独”理念、立场的坚持,二是出于对岛内民意与大陆对台政策的错误分析,已经明确表露出对未来“台独党纲”的存废或“冻独”问题并不急迫的心态。她还想再赌一次,再押一次宝,想以台湾民意以及民进党的选举胜利来逼迫大陆在“台独”问题上让步、就范,认为可以依仗民进党的民意支持与执政资源这样的“实力”来与大陆在“台独”的问题上讨价还价,甚至期盼以中国对其“台独”立场的妥协来为她所承受的美国压力解套。因此,这样的误判与逻辑下的蔡英文,在2016年前“冻独”的可能性目前还看不到。

  如此,民进党若执政,无论“冻独”与否,大陆面对的都将是一个隐性或显性“台独”的“中华民国国家政权”。那么,大陆工作重点就更会转到台湾民心问题上,在两岸治权关系的安排上就会更谨慎,白手套机制就更具有防范“台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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