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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死亡面前什么才是“无比正确”?

http://www.CRNTT.com   2015-01-11 09:56:28  


 
  《查理周刊》不少显得过火的封面漫画,确实会让多数人皱起眉头。所以,似乎“无比正确”的表述应该如《查理周刊》的北爱尔兰同行、《The Vacuum》联合创办人Richard West的表态:“我们当然会对那些被残酷杀害的人表达哀悼和尊重,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支持《查理周刊》刊登的所有内容。”

  可是这种说法让我很不舒服,总觉得哪里弄拧了什么。你回头去看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那篇评论,它并不是没有哀悼遇难民众,它说的也是:我们当然会对那些在踩踏事故中丧生的人表达哀悼和尊重,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支持青年人过洋节“无厘头痴迷与狂欢”。

  在任何社会,价值有它的差序结构。在前现代社会与极权社会,会有“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价值序列,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价值序列,有宗教裁判所与火刑架,有集中营、焚尸炉和思想犯。而在我们所谓的“文明社会”,生命应该是高于一切的,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废除死刑,争议尚存,但任何人不得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是所有生活在21世纪的文明人都不敢公开反对的信条。

  《查理周刊》的漫画冒犯了某些人的信仰。过洋节,也冒犯了某些人的信仰。这个圈子可以划得无比的大,诸如批评某位前领袖,买日本车,新闻写少林寺和尚有私情,小说述尹志平迷奸小龙女,都会冒犯某些人的信仰。还有吃狗肉,浪费汽油,性别歧视……然而,现代社会有无数的方式解决与调和这种冒犯:抗议、游行、票选、打击市场、向法院起诉……唯独暴力解决是被禁止与被反对的,否则现代社会就可能崩盘。你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冒犯某些人的信仰,一旦他们找上门来……

  观察公众舆论可知,在类似杀戮事件中,被杀戮的一方如果算是强势群体,往往事后会有大量不利被害方的批评流传。人们很容易认为,弱势群体选择使用暴力,是在“以暴抗暴”,情有可原。这种想法,很容易混淆本该坚硬如铁的价值次序:生命第一。不是每次的死者,都像太原讨薪民工那样弱势,都像上海节日人潮那样无辜。但这不能构成杀戮,特别是有意的杀戮,被原谅的理由。

  还有些人又在大谈“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永远是存在的啊。杀戮发生在巴黎,还是昆明,中国人和法国人的心情肯定大相径庭。可是不能以这一点来遮蔽杀戮的绝对非正义。林森浩二审维持原判,我读了辩护词与公诉代理词,目标截然不同,阐述各说各话,它们也可以算双重标准吧?难道谁能说,谁敢说黄洋不合跟同室开玩笑,所以他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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