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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债务置换 “拆弹”中国经济

http://www.CRNTT.com   2015-04-14 12:29:48  


 
  债务置换并不新鲜。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43号文”便规定,“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计划出台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既在于其可能对市场的影响,更在于国人对谁会承担成本的担忧。

  在“认同派”看来,置换发生在市场主体,即地方政府或其平台公司与银行之间,双方协商解决,是“市场化”的处理方案。同时,置换只改变负债的期限结构,未扩大债务规模。“认同派”论证的“潜台词”是,债务置换不会像当年的银行坏账大剥离那样,让纳税人埋单。

  “认同派”把债务置换描述为各方都会皆大欢喜的完美方案。而“质疑派”认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债务危机得到纾缓,必然有代价,而代价总会转嫁。如果央行参与其中,那么等于货币增发,是“中国版QE(量化宽松)”,是让国民为地方政府和银行埋单。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199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其29条便因此而生,其严格禁止央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在当年,此项立法的目的很大程度是基于之前财政一直向央行透支的弊病而“对症下药”。

  但法律限制并非绝对。有分析称,如果央行参与,其可能的做法是利用“中间环节”,即通过抵押补充贷款、再贷款给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由它们来购买地方债券,这也等于是央行间接“放水”,和美联储的QE政策大同小异。在QE的实施中,美联储一度采用再贷款或从银行手中购买国债等方式向银行释放流动性,从而达到增加货币投放的目的。

  目前,并无权威消息显示,央行会通过这种“间接方式”参与债务置换,但市场的猜测也不无道理。此前,中国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曾长期受制于债券市场的不发达,而在业界看来,做大债市的溢出效应之一便是为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提供更多的“工具”。如果商业银行手中新增万亿债券,债券“工具”无疑更加充分。一旦有需要,这些新债券随时可以被央行购买而释放对应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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