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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豪语中评:张晓明讲话是在拨乱反正

http://www.CRNTT.com   2015-09-16 00:13:25  


 
  港媒质疑特首具有超然于三权的特殊法律地位之提法,更有港媒社论对张晓明恶语污蔑,在陈志豪看来,一些完全站不住脚的批评“是在乱扣帽子,偏离了讲道理的正途,沦为人身攻击和辱骂,这其实是一种词穷理屈的表现。”

  《基本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陈志豪说:“这是《基本法》赋予行政长官的政治地位,立法会议员既然已宣誓拥护《基本法》,就必须尊重。”

  陈志豪还说,与香港小部份人的怀疑截然相反,香港现有的高度自治权不会因张晓明主任的讲话而减少,香港现有的政治体制亦不会因张晓明主任的讲话而改变。港人,尤其是香港青年,应深入学习《基本法》,全面准确理解“一国两制”,不要自己误解了“一国两制”后,又反过来批评中央违反“一国两制”。

  张晓明讲话在香港社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派的恶语相向让人不禁怀疑,这对港府的施政是起到了助力作用还是反作用。

  陈志豪解答说,“短期而言,张晓明主任的讲话或许会激起一定的社会争议,但争议出现的本身已反证了张主任的讲话是必要的,一直对敏感议题避而不谈不等于敏感议题不存在,长痛不如短痛,捱过了这阵痛后,香港重新建立起应有的基本政治共识,只会对往后的政通人和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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