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 |
中评智库:熊玠论南海仲裁案的阱与因应 | |
http://www.CRNTT.com 2016-09-10 00:38:15 |
菲律宾的陷阱 虽然海牙仲裁法庭在菲律宾有关南海争执控告中国一案,已做出最后的裁决,我还没有看到裁决书(award)的全文。仅是看到仲裁法庭对媒体发布的新闻稿以及媒体的报道,得到菲律宾胜诉的消息。因此,以下的评语只是根据这些报道主要各点的反应与评语。 根据这些报道,菲律宾胜诉是因为仲裁法庭裁决书中严厉地宣称中国绝无“历史权利”(historic rights)可言。更具体一点来说,即是中国主张的“九段线”毫无“法律依据”。 “历史权利”这一点,是菲律宾诉状中15点的最有关实质也是最具要害的一点。因为菲律宾知道1982 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虽然长达320条再外加九个附件,对于海事(maritime)问题细节之规定以及海事争端如何和平解决等做出很详尽的规定,但是也有若干相关事项,并未涉及亦无规定。譬如,“历史水域”即是一例。而中国对南海的声索,借用国际法的语言来说,主要是建立在“历史水域”原则之上。菲律宾抓到这个漏洞,所以它虽然与中国只是争论黄岩岛归属的问题,但却按本公约第七附件第一条规定将争端提交仲裁程序(我怀疑这后面可能有“枪手”)。而很技巧地在这争端仲裁的机会,设下了一个陷阱(见下)。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