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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深度专访:刘兆佳谈中央管治权 | |
http://www.CRNTT.com 2017-11-02 00:23:57 |
中评社:中共十九大成功落下帷幕。可以看到,中央确立了在“一国两制”中的话语权,并再次强调全面管治权,您认为其意义是什么? 刘兆佳:全面管治权是论述“一国两制”背后的宪制安排,特别是对中央与特区关系的安排。它是一种基本表述,并不是像一些反对派所讲,中央要牢牢利用全面管治权来控制香港,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 全面管治权来自中国对香港的主权。主权和治权是分不开的,不能空有主权而没有治权,而治权肯定是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中央有了全面管治权之后,应该怎么利用?首先就是要授权香港高度自治。中央尊重香港高度自治的权力并不会干预香港内部事务,但同时保留了对“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的监督权,以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符合“一国两制”的初心。比如,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并向中央负责,立法会通过的法律要经由人大常委会审查等等,都是监督权的体现。中央还有一部分权力没有给香港,主要牵涉到国防和外交方面的事务。另外就是剩余权力的概念,原则是剩余权力属于中央。不过,很少有人能说明哪些是剩余权力,重要的是香港并不拥有未经授权的权力。 那么中央为什么强调全面管治权?从政治环境来讲,香港有一部分人经常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做另类诠释,把香港当作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否定中央在香港的权力,甚至质疑《宪法》在香港的适用性。所以,中央必须夺回话语权,以正视听。除此之外,强调全面管治权其实有特别的政治含义:第一,不让任何人,主要是香港反对派,挑战中央权力;第二,中央将其拥有的权力认真运用,以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全面准确实施。所以,既有谈原则问题,又运用到香港特殊政治环境中,表示出中央坚决捍卫其权力,来确保“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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