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时代思潮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社评:反分裂国家法 牢牢地把握主动权

http://www.CRNTT.com   2018-04-04 00:14:32  


  中评社北京4月4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反分裂国家法》公布实施之后,海内外对第八条作出各种解释。我们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之所以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就是要牢牢地把握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动权。

  《反分裂国家法》不是国家统一法,而是针对台湾问题颁布实施的特别法。《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具有非常大的弹性,如何定义“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如何定义“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如何理解“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解释权完全在大陆。

  《反分裂国家法》的精神是反对分裂,因此,对于如何处理国际问题,没有作出任何规定。虽然中国驻外使馆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如果美国高级官员出访台湾,或者台湾官员到访美国,都会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政府一定会作出强烈反应。但是,这种外交上的表态和《反分裂国家法》幷没有必然的联系。

  《反分裂国家法》核心价值就在于反对国家分裂。因此,除非出现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否则,大陆不会依照《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采用非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美国参议院通过台湾旅行法,是对中国反分裂决心的测试。美国在台协会办事处大楼竣工,美国官员和美国海军陆战队到台湾参加活动,同样是对中国反分裂决心的测试。大陆不会允许美国在台湾问题上两面三刀,口头上支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行动上和台湾保持官方关系。但是,《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完全是为台独分子量身定做的法律规范,因此,不涉及中美两国关系问题。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