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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答中评:特区立法要与时俱进

http://www.CRNTT.com   2018-07-25 00:41:32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新社联理事长陈勇(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7月25日电(记者 兰忠伟)特区政府自回归以来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第八条,作出禁止煽动“港独”的“香港民族党”运作的行动。日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新社联理事长陈勇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民族党”的资金运作、言行举止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依法取缔“香港民族党”令人感觉正义的女神可能迟到,但是从来不会缺席。

  陈勇对中评社表示,反对派把什么都包装成政治迫害,他们的言论只不过是一种政治包装,其实是把政治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论动机如何,只要有人违反了香港法律,都应该第一时间依法严厉惩罚,这样才能够保证香港的长治久安。因为国家安全就是全国人民,尤其是香港700万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要引起重视。

  陈勇亦指出,特区政府自回归以来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第八条,虽说是首次引用并不能根治,但是大大舒缓和阻止了“港独”的行为。同时也会透过法庭的审判,陆续形成一些判例,进而完善法律漏洞,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律网,让律政司或者保安局这一类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日后可根据这些判例进行实际的运作,再完善相关的条例。

  “长远来看特区立法还是要与时俱进,就算现在有一部分的刑事条例,都是很多年之前立的法,和现在的实际情况还是有差别。”陈勇指出,现在的香港法律,只承担了一部分反独的功能,全部的功能还是需要长远的23条的立法,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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