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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政策分析

http://www.CRNTT.com   2024-09-02 00:02:39  


 
  (四)在争取台湾民心上探索新路,深化交流交往,着力以情促融

  构建两岸共同市场福建试验区,应积极开展亲情乡情延续工作,深化寻根谒祖、信俗交流,联络血脉亲情,促进心灵契合相通,打造两岸同胞融合发展的示范区。进一步做好台胞服务工作,对台胞在本地置产置业、就学就业、居住生活等实行居民待遇,鼓励常住台胞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服务,依法支持在当地投资、工作、生活的台商、台湾专业人士和优秀人才加入群团组织。提升与台湾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俗、宗教等方面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做好台湾人民工作,促进两岸民间交流和情感融合,努力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共筑“中国梦”。

             三、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政策措施

  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政策机制,就是要在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强交流合作方面探索新路径,打造新模式,建立一整套适应科学发展、体制创新和融合发展的全新的政策机制。因此,应充分利用福建特殊的对台区位优势、工作基础和中央的政策支持,在进一步落实“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的基础上,把探索新路工作融入对台总体政策框架中,有步骤地让一些带有探索性的经济贸易合作议题在福建先行先试,发挥“政策试验”的功能。

  (一)提供便利的投资合作条件,健全投资开发建设机制

  加强投资领域的合作,提供更加优惠和便利的投资环境,形成更加有利于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投资机制。

  1.财税支持政策

  在国家产业布局和规划上,优先安排国家重大项目在区内布点,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配套支持,采取如投资补贴、财政贴息贷款等相关优惠措施,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建设;对投资鼓励类项目,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对投资电子、机械等重大项目,免征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于非台商投资区范围,比照台商投资区执行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自台湾进口商品所征关税返还,成立有关产业发展基金,或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拓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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