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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的深圳式“摇摆”

http://www.CRNTT.com   2009-01-31 07:58:51  


 
  但这份被认为是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节点上颁布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在多位深圳政情常年的观察者眼中,却蕴涵着某些“不确定性”的变化。 

  “按照这份《决定》,对于深圳而言,创新的地方幷没有很多。”1月5日,一位观察者对记者说。而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则认为,与半年多前深圳推出的“综合改革”方案相比,《决定》中关于政改的陈述变化明显。 

  2008年5月间,两份文件的出台将深圳作为“特区”的身份再一次拉回人们的视野。这两份文件,分别是《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和《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这两份文件都对外进行了公示和征求意见。 

  在这两份关于深化改革的文件中,政治体制改革被提到了首要位置,幷且是将目前制度允许范围内的政改举措“打包”,其中包括:全面实施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差额选举制度,幷适当扩大差额数量,允许参选人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竞选活动;在区政府换届中试行区长差额选举,扩大副区长选举的差额数量;在区级人大换届或代表补选中,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此外,还包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模式遏制腐败等等。 

  “从党内民主到基层民主,都提出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这是很少见的。”黄卫平对记者说。 

  而这两份文件的提出,起源于2007年12月25日的广东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在这次会议上,到任仅一个月的省委书记汪洋提出“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深圳两份改革性文件的出台,被理解为是一场“自上而下”推动的“创新”。这两份文件的出台,被深圳当成了“新一轮思想解放”的“重大成果”。 

  “应该说,文件出台前的意见征求过程是比较完善的,不止一轮的征求人大的意见,在报纸上和网上进行公示和意见征求,按系统进行了多轮的座谈,还组织了民间人士参加座谈会。这足见此次对于政改的重视和决心。”深圳市委党校教授傅小随对本刊记者说。 

  但随着两份文件公布征求意见之后所引起的国内外舆论关注,事情却在悄悄地发生变化,“《若干意见》的正式文本出来后,变化比较大,对人大系统改革创新和基层竞选的内容已经没有了。《决定》中,也没有提及‘路线图’,民主与法制的改革也被列到综合改革中的第六位,位于行政体制、经济领域、社会领域的改革之后,恢复到常规套路。”一位受访者说。 

  据悉,早在2008年5月份由深圳市政府组织的一个多方座谈会上,“相当部分人士对政改实践创新的可操作性就持有怀疑态度。”上述人士表示,至目前,相关的配套文件还没有下文,“风向好像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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