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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工荒”的原因及对策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1:22:02  


 
  六、工人涨薪不会搞垮企业 

  任何制度的社会都不能用低工资保持企业的竞争力。社会发展的目的是普遍富裕,绝不能用多数人的血汗养活少数富人。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最低工资,这除了人道因素外,还有经济因素。根据消费边际理论,给收入高的少数人加薪带动的消费增长要小于给收入低的多数人加薪带动的消费增长。因为国家的经济繁荣靠消费刺激,有了消费才能促进生产。但消费的前提是收入,老百姓腰包里没钱怎么去消费?所以,规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更重大意义在于扩大内需,提高国民购买力,工人拿了钱不会烧掉,而是消费,工人阶级涨薪企业主也是受益者,因为他们的产品有了更大需求。 

  中国经济过度依赖出口无法维持中国的持久繁荣。因为出口换回来的是外币,而外币在中国不流通,政府要把这些外币按汇率印成等值的人民币投入社会。出口越多,人民币的发行量越大,人民币在国内贬值越大,劳动人民的劳动价值也就随之贬值,购买力相应下降。由于人民币境外升值、境内贬值,也导致不少富人到境外消费。这是中国内需不足的另一个原因。 

  2009年货物出口总额12017亿美元,约合82054亿人民币元,这还是在出口比2008年下降13.9%的情况下的数值;2009年而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343亿元,13亿人口的中国内销仅超出外销一半,这对中国经济是危险的。一是因为出口经济的变数太多,如外国反倾销惩罚和贸易保护等;二是因为中国工人的工资过低,遭到世界其他国家的指责,甚至一些国家抵制中国商品,如南非工会组织已呼吁抵制从中国进口的南非世界杯的吉祥物,他们认为中国工人的工资过低,吉祥物是“血汗工厂”制造出来的。 

  中国低工资主要出现在劳动力密集的低端制造业,如玩具、服装、鞋帽、电子装配、冲压配件、塑料制品加工等。这些年来,这些行业一直以牺牲工人利益换取企业高利润。 

  任何指望靠低工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企图都是短视的。企业要保持活力和竞争力,必须提高效率,向科技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率。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使一些劣质企业退出市场,这不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件好事。因为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会提高国民购买力,扩大内需,没有良心的“血汗工厂”退出市场正好使市场得到净化和规范,为“人道工厂”提供发展空间,促进产业升级转型。 

  从国际竞争力的角度考虑,即使把中国的最低工资提高到1177元/月,这也仅是发达国家最低工资的5%到10%左右,如瑞典的最低工资是22700元/月,瑞士的最低工资是20838元/月(非熟练工)和26374元/月(熟练工),卢森堡的最低工资是16420元/月,冰岛的最低工资是14993元/月,比利时的最低工资是21岁以上无服役经历是13875元/月、有半年服役经历是14243元/月、有一年服役经历是14407元/月,荷兰的最低工资是13820元/月,法国的最低工资是13377元/月。所以,即使把中国现行的最低工资翻番,工业化国家的最低工资也是我们最低工资的10—20倍左右,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廉价劳动力的供应大国,不会对在大陆的外资企业带来大的影响。 

  笔者认为,提高最低工资不但不会搞垮企业,反而最终会提升企业的国际形象和国际竞争力,促使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如果想靠低工资来保持中国企业竞争力,那中国就永远成不了发达国家,只能成为发达国家的“血汗工厂”,用我们的廉价劳动力养活发达国家的人民。 

  “用工荒”是个危险的信号,它折射了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权益被忽视了,违背了《宪法》所规定的“三个代表”。劳动人民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劳动人民没有劳动积极性,国家危矣,民族危矣。一个人道、文明、民主的社会宁愿看到“公务员荒”也不愿看到“民工荒”。 

  现在不是政府想不想涨最低工资的问题,而是要涨多少的问题,因为觉悟了的劳动者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的劳动价值,不想永远把自己的利益让渡与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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