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 |
中国:迟到的市场经济地位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28 11:45:15 |
中国企业3年交“罚款”数亿美元,应诉者“有口难言” 实际上,由于WTO的有关规定给予了各成员方极大的自由,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正常价值”,各成员国可以任意用他们认为适当的方式来决定。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在美国的涉华反倾销案中,中国被高估的反倾销税率可能高达30%以上。按2006年~2009年美国对华反倾销涉案金额(超过60亿美元)计算,中国企业很可能(对美国)多支付了高达数亿美元的反倾销关税。 按照WTO规定,被诉倾销的企业理论上可上诉。但曾经为不少企业代理反倾销案件的律师黄牧就表示,中国企业要胜诉,首先需要证明“自己企业事实上是不受政府控制,出口是完全自主行为”。而在“非市场经济地位”条件下应诉,胜诉机会并不多,大部分比较乐观的结果是,通过申请获得加权税率(相当于在原“罚款”上打个折),以保住出口市场。 反倾销渐远,“市场经济地位”含金量下降 贸易摩擦多样化,反倾销早已不是唯一手段 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统计,自2004年加拿大突破WTO的框架,率先对中国发起“双反”(反倾销加反补贴)调查以来,反倾销已经不再是对华贸易调查的唯一手段。作为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大国的美国,也在2006年起开始使用“双反”对中国进行“变相反补贴”调查。 对外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的刘燕南博士就指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中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意义已大不如前。”她在接受采访时称,中国此前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主要是为了防止美国等国对反倾销这一调查手段的滥用,但现“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特保”等新工具的使用,则非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可解决的问题。 反补贴“异军突起”,2009年全球3/4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 截至2009年11月,中国遭到“双反”调查37起,连续4年成为全球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企业在国际上遭到的贸易纠纷调查形式,也愈发多样化。仅2009年一年,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了116起贸易调查,其中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当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占全球40%左右,而反补贴占全球75%。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中国取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对于反补贴和“特保”的调查实际上也无能为力。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