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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管爆炸的责任人在接受表彰?

http://www.CRNTT.com   2010-08-11 09:12:17  


输油管道爆炸,为何责任人没有问责只有表彰?
  中评社北京8月11日讯/媒体报道,负责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日前召开了“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中国青年报》今日登载评论员余人月的文章“中石油的事故责任人正在接受表彰”,文章表示,“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就是有奖也不能颁给你!要不然,何谈公平性,严肃性;何谈惩前毖后,举一反三!又何谈避免下一次灾难!事故过后,公众更希望看到原因分析会、隐患整改会、对责任人的追究处理会,而不是什么比灾难更揪心的自我表扬会!”其内容如下:

  负责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日前召开了“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中华工商时报》8月9日)  

  大连油管爆炸事故是一次不折不扣的人祸,在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仍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原油脱硫剂。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共同发布的《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四大问题,包括原油接卸过程中管理混乱,有关部门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

  在这次火灾事故抢险救援中,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广大员工确实表现出了临危不惧的精神,他们举全公司之力,抑制了火灾险情的发展,这的确值得称赞。但是,也应该看到,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生态损失是惊人的,一名消防队员还因此牺牲,事故单位不反省责任却乐于颁奖,让员工都不忍卒睹,以致愤而投诉。

  表彰救灾中的先进者无可厚非,但这种表彰如果掩盖了责任,则有可能导致更多的灾难。2007年河南陕县煤矿透水事故,69名工人被困三天后全部获救,救援人员随后获得表彰。当时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很幸运的是有两条压风管道可以利用,通信线路没有中断,这是历次救援都没有的”。遗憾的是,幸运不可能时时有,就在河南弹冠相庆后的半个月,相邻的山东新汶煤矿就重复了同样的“事件”,又一次因罕见暴雨造成洪水入井,这次却是灭顶之灾,172人无一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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