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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观台湾拆迁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9-13 10:41:18  


在发展主义的旗帜下,不管何地,拆迁都是有可能出现的
  中评社北京9月13日讯/最近,一位苗栗农妇因为遭遇拆迁问题而服农药自杀的事情在台湾闹得沸沸扬扬,《京华时报》今日登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的评论文章“直观台湾拆迁事件”,文章表示,“客观地说,苗栗县政府虽然有点‘动机不纯’,征收过程也有些程序上的瑕疵,但整个过程却并不违法,该走的程序都走了。而且所谓的拆迁过程,跟大陆某些地区比起来,手段也相当柔弱…跟大陆的拆迁一样,其实核心的问题是不合时宜的土地拆迁条例,这样一个条例,赋予了政府太多的强制权力,而对农民的土地产权过于不尊重。在发展主义的旗帜下,不管何地,拆迁都是有可能出现的…”其内容如下:

  来台湾之前,于建嵘告诉我,台湾不可能有拆迁这种事。但很不幸,我一到台湾,就劈头赶上一个拆迁—大埔事件。一连好些天,几个电视台都在谈这个事件,事件中有位72岁的农妇喝除草剂自杀。

  大埔事件,在本质上,是政府导向的发展主义的一个结果。

  大埔在台湾的苗栗县,而苗栗是台湾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的一个农业县。2008年,得到压倒性票数上台的县长,思有所为,在苗栗建科学园区,引进产业。

  台湾的朋友说,在台湾,科学园区是个有魔力的名字,小蒋时代的新竹科学园区的成功,使得这一模式在全台到处开花。其实,现在好些所谓的科学园区,里面进驻的企业,根本就不是高科技企业,跟大陆高新开发区一样,有什么投资办什么企业,做鞋做衣服和高能耗高污染的都可以来。苗栗新建的科学园区,一共新征100多公顷土地,多数都是房地产开发,只有一小部分,据说是给郭台铭的企业新奇美建厂用的。恰好就在这一小部分上,出了事。

  台湾的农地征用,所依据的法律,是威权时代制定的《土地征收条例》,按这个条例,政府征用的农地,协商价格不成,如果多数农户同意接受征收条件,剩下的“钉子户”,是可以被强制征收的。

  理论上,即使这些农户不肯接受征收条件,不交出地契,征收一样可以完成。面对政府的征收,农户一般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按被征收农地的40%份额,接受建筑用地,农户有了这些建筑用地,由于建筑用地地价高,理论上农户是可以获利的。二是接受政府认可的土地赔偿金。这种选择一般都比较亏,因为政府给的钱比较少。但是,大埔一带被征收土地的农户,有些人抽到的建筑用地靠近高压线,或者靠近坟地,卖不出价钱。所以,这些人迟迟不肯接受政府的条件,形成了大陆所谓的“钉子户”。台湾的朋友告诉我,这些农户不肯接受政府条件,也有不肯放弃祖辈种地传统的意思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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