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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中日应展开“互信机制”沟通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15 10:53:28 |
钓鱼岛“互信机制”的四大要素 具体说来,中日双方应通过内部渠道,就以下问题展开私下沟通: 一、日方不能忽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诉求;中方也不能对目前日方实际控制钓鱼岛的事实视而不见。 二、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日方必须在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的客观背景下,对钓鱼岛周边的警戒采取一种中日双方均能认可并达成默契的新形态。 三、中日就双方在钓鱼岛周边的互动方式达成一些双方认可并达成默契的游戏规则,并严格监管双方人员的有关行动。 四、中日双方迅速建立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危机处理或管理机制,一旦发生冲突立即透过这一机制寻求解决途径。 上述四个方面,需要中日双方在高层首肯下寻求沟通,客观上需要双方对各自现有立场都作出某些调整。其中技术上最难的是第二点和第三点,亦即日方须部分改变目前对钓鱼岛的警戒方式,而中方也部分控制其保钓船只和渔船的走向。其中包括:日方须认识到,中方对目前由日方实际控制的钓鱼岛宣示主权,是现阶段中日关系一个不可绕开的环节,日方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必须在钓鱼岛最前沿容忍中方的主权宣示行为,不然形势必然向着更为恶化的方向发展;而中方则也须看到,钓鱼岛问题的解决需要长时间的过程,目前钓鱼岛确实由日方实际掌控,因此中方的主权宣示行动应以不在最前沿发生激烈冲突为原则。 中日之间能否达成上述共识,取决于双方能否站在中日关系的战略高度,并对各自国民的情绪实施管理。必须承认,在这方面即便撇开日方有意将钓鱼岛作为与中国博弈的战略筹码,日方对其国民情绪的管理难度要高于中方。因此,决定钓鱼岛问题是否升级的球,现在是在日方这一边;而日方能否做到这一点,最终取决于日方对包括钓鱼岛问题在内的中日关系是否具有足够诚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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