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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小伙廖珍平自杀引发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09-17 09:55:16  


 
新闻链接: 18岁青年撞伤老太 无力筹3万元赔偿自杀
 
  2010-09-16 来源: 京华时报 
 
  在与同事的合影中,高瘦的廖珍平抿着嘴、目光含笑,带着稚气的脸上透着一丝成熟。2009年9月15日,18岁的廖珍平留下遗书后自杀,今天恰好是他去世一周年的忌日。

  廖珍平是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服敌敌畏自杀的。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他们因此起诉索赔76万余元。

  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方不同意赔偿,并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

  死者父母未到庭

  昨天上午9时30分,廖珍平父母委托的代理人车向前独自一人坐上原告席,死者父母并未出庭。

  车向前说,在承受丧子之痛后,廖珍平的父母因伤心过度,一直情绪不稳。为了防止廖珍平21岁的哥哥去找对方理论,父母将儿子送回了老家。跟随车向前一起出庭的,只有廖珍平的一些亲属。

  被告席上是被撞老太太的儿子王某和代理人,其他4名被告没有到庭。

  庭审开始后,车向前宣读了起诉书,廖珍平的家人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5名被告为了追讨伤者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5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方不同意赔偿。他们的代理人苗女士认为,原告起诉与事实不符。她否认王某等人挟持廖珍平,认为他们索取医药费是合法行使财产权。3万元赔偿款也不是王某等人狮子大开口随便要的,而是廖珍平和王某一起去医院询问得知的。苗女士说,原告方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等人对廖珍平存在威逼恐吓,他们所要赔偿款的行为,与廖珍平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庭上,多份证人证言再述了廖珍平从撞人到被发现死亡的经过。谁该为他的死亡担责是整个庭审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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