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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能否推动中国公司进化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30 09:11:46 |
京华时报刊登媒体评论人徐立凡文章分表示,黄败陈胜意味着什么?国美以后的路还很漫长,新的争斗或许还将酝酿。但无论谁胜谁败,都代表了程序的胜利。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们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判断选择支持方,这是完全按照游戏规则行事。国美作为上市公司,已由黄光裕时代的家族企业蝶变成了公众公司,公众公司就不仅要考虑家族利益,还必须将公众利益置于重心位置。在黄、陈相争骤起后根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是遵守游戏规则的阳光博弈,是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胜利,这实际上是对公众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最好的保护。而正义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按规矩来还是暗箱操作。 支持黄、陈之争的两个对立面,都可以指出对方有损于公司利益之处。黄光裕触犯法律已遭制裁,其所作所为一度置国美于险境。而陈晓团队则因“鱼死网不破”的豪言壮语公开与大股东决裂,也给国美的生存发展环境带来波动。由于双方都存在这样的行为短板,因此被不少观察者习惯性地纳入道德体系加以评判:比如,黄、陈的忠奸之辨等等。但事实上,对于一个公司控制权的争夺,真正的道德标准是:谁能保证国美这一中国零售巨头的发展。国美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认定了陈晓团队,那么至少现在已经认定了谁合适。这合乎法理授权,如果今后认定陈晓团队不合适,还可重新授权。法理性是一个公司发展的真正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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