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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会“特赦”超生户吗?

http://www.CRNTT.com   2010-11-04 10:39:29  


 
  问:“优惠”还可能更多些吗?幅度再大些我就缴了

  答:很难。普查期间社会抚养费的“优惠”过大,第一会让已经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户感觉不公平;第二,之后人们可能主动缴纳的意愿减低,观望“等机会”的意愿提高;第三会被当作对超生户“网开一面”的根据,助长超生。有关部门恐怕不会乐见于此。

  问:我该趁这个机会去上户吗

  答:应该。如果你打算交社会抚养费,那么不必急于一时,任何时候都可以上户。如果不打算缴,那么应该趁这个机会去上户,虽然很可能失败,但是不妨一试。因为这时候是拿出《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意见》做依据的好时候,白纸黑字的规定,很有说服力。但是上户后,也就等于承认超生,有些“藏起来”的超生儿也就摆到了明处,超生按法规仍然是要受到处罚的。

  问:如果能上户,可以不用交社会扶养费了?

  答:不能。即便不交社会抚养费就可以上户,那也不代表就可以免于处罚。说过了,户口是户口,计生是计生。计生法、计生条例、管理办法仍旧在那里摆着,不会因为上户就失效了。但是上户的确会给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增加很大的难度,这也是始终不放松户口与计生挂钩的根本原因

  问:瞒报会不会受处罚?

  答:没有相关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是对瞒报者“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似乎算不上处罚。另有地方规定,人口普查期间瞒报超生者,事后发现将从严从重超生处罚,但是你怎么知道人家瞒报呢?普查数据是既不泄漏也不作为处罚依据的。

  ※结论:超生瞒报很难改善

  政策利好嫌少,实报动力不足

  记者调查了10来名超生妈妈,都表示会对普查员隐藏超生小孩信息。的确,在她们看来,利好不够,索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口普查的准确要求再高,也高不过计生的坚守。


  结 语:无论如何,超生儿应该无条件上户,这是大是大非问题。

  (来源:腾讯新闻《今日话题》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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