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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强国要远离“打小抄”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01 08:00:12 |
文章认为,作为在当今国际市场上参与高端竞争的最重要要素,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预期会要远远高于传统要素。然而,预期回报毕竟不能够等同于现实回报。由于具有低成本的外部可扩散性和易复制性,如果我们不去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的企业即使拥有再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只要被其他同行“打小抄”,那么,各种研发投入也只能够为他人做嫁衣裳。反过来,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国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而最终结果就会促使我们的企业继续热衷于这种拼劳动力成本、拼资源消耗乃至拼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果真如此,在全球科技革命不断加速的时代,由于缺少了技术创新的“给力”,中国贸易强国之梦也永远只能够是“梦”,甚至贸易大国的地位也有可能被动摇。 文章表示,为了加快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步伐,必须从挖掘利益链条入手,在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此,有必要着重从以下环节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号脉”与“开方”: 首先,国内一些企业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过程中,更应该充分意识到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成为当今世界上的贸易强国是一个大范围的宏观目标,而这个目标的具体落地位置在很大程度上要体现为增加出口由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比例。不过,现实的情况并不是非常令人满意。两年前,广东省湛江市就已经拥有3个中国驰名商标产品、13个中国名牌产品和45个广东省著名商标产品。然而,由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只有5家权利人、5个商标和4项专利在海关备案。由于没有在海关“挂号”,湛江市许多企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特别是在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欧美市场上处于“裸战”状态。 其次,国内一些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能力有限,迫切需要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支持。尽管还存在一些却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知盲”,但也不可否认,迄今为止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充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现实最突出的问题是,对于出口企业特别是众多中小企业来说,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实际上,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企业的自身力量往往并不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据了解,企业在欧洲申请一项专利需要花费大约是中国国内申请费用的50倍。应当看到,在品牌还不是很响亮的时候,我们的企业往往认为花钱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不值得,而一旦企业将品牌做大做强并且做出名堂,在国际市场上却往往会遇到像商标抢注那样的知识产权侵害。为此,政府部门理应在适当的机会对出口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助一臂之力。作为国内出口企业云集之地,东莞企业在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东莞市财政每项补助1万元,获得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补助1万元,而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补助5万元。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给予的政策支持力度差异很大,整体上还需要进一步给力。 再次,国内一些企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缺乏认识,需要政府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绝不仅仅是好的一本专利证书那样简单,如何将专利用好则更为重要。除了转让专利技术的收费之外,现阶段中国出口企业要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点置于专利与商标侵权方面上来。固然,我们的企业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但在国际贸易中,通过这种事后救济方式来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成本比较高,成功率也难有保障。遗憾的是,现阶段国内一些企业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办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一些企业既没有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也没有及时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自身知识产权一旦受到侵害,只有“自认倒霉”。相比之下,通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事前防范的效果,对违规企业的惩罚也比较容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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